政府信息公开
文件解读

【部门解读】关于《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评定管理 办法》和《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评定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07-02 11:4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评定管理办法》和《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评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学带管理办法""后备管理办法",统称"新办法")已经市政府七届4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2019年7月2日印发,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此进行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是我市设立的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培养造就了一批领军人物和拔尖人才,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2015年市政府办制定出台《关于印发〈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和〈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管理办法〉的通知》(遂府办函〔2015〕69号)(以下简称"老办法"),该办法有效期为3年,现已失效。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评定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43号),结合我市实际,对老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牵头起草了新办法。

二、调整变化

新、老办法对比,主要有以下调整。

一是办法名称调整。参照省上做法,将《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和《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管理办法》调整为《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评定管理办法》和《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评定管理办法》,表述更加准确。

二是结构调整。老办法共分总则、选拔范围和对象、选拔条件、选拔程序、职责和待遇、管理和考核、附则共七章。新办法分为总则、评定、职责待遇、管理服务和附则共五章,在结构上更加简练、明晰。

三是评定程序调整。新办法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示"环节,调整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环节之前,评定程序更加科学规范。

三、主要内容

新办法均分为总则、评定、职责和待遇、管理和服务、附则5章,其中《学带管理办法》共22条,《后备管理办法》共19条。

(一)《学带管理办法》

第一章明确了目的意义和组织领导。该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部门共同负责,市人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明确了评定条件和程序。一般要求申报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中国国籍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国、省人才入选者,可不受国籍和职称条件限制。且对各领域的重要成就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评定工作每2年进行1次,每次评定名额不超过15名。具体评定程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拟定方案,各县(区)、市直园区、市直部门和中、省驻遂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审查,专家评审后确定评审通过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按程序报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市政府发文公布名单并颁发证书。

第三章明确了职责和待遇。管理期内享受以下待遇:一是享受津贴600元/人月;二是优先推荐国、省各级专家的选拔;三是每年免费体检一次;四是支持学习进修、学术交流等活动。

第四章明确了管理和服务。管理期限为4年。由市人社部门牵头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兑现待遇的依据。同时对取消称号的几种情况以及各地各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第五章附则明确了解释、生效和废止事宜。

(二)《后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明确了目的意义和组织领导。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是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重点培养对象。组织领导和选拔原则同《学带管理办法》。

第二章明确了评定条件和程序。一般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中国国籍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国、省人才入选者,不受国籍和职称条件限制。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实绩和技术水平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到中级职称。选拔周期、选拔程序同《学带管理办法》。评定名额每次不超过30名。

第三章明确了职责和待遇。职责同《学带管理办法》。待遇除无津贴外,其他待遇与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相同。

第四章明确了管理和服务。管理同《学带管理办法》。

第五章明确了解释、生效和废止事宜。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