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事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共同研究起草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并于2月20日正式印发。《纪要》规定,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反国家规定,超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受过行政处罚后又实施上述行为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周末点评:毫无疑问,这是一份一改之前司法执法尺度、颇具分量的法律文件。近年来,排放含有危险物质的污染物问题相对突出,虽有严重社会危害却难以入罪。对此,《纪要》明确对于行为人明知其排放、倾倒、处置的污染物含有危险物质,仍实施环境污染行为放任其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以污染环境罪论处明显不足以罚当其罪的,可以按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