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市市场监管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
5.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
6.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7.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9.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0.负责贯彻落实执行国家、省有关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6.负责全市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19.开展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
20.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21.开展棉、麻、毛、茧等纤维类产品公证检验工作。
22.承担遂宁市区域内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保障工作。
23.承担上级下达的药品监督检验任务。
24.负责辖区药品检验、规定的医疗机构制剂品种注册审批所需的检验工作。
25.负责遂宁市辖区内药械不良反应报告监测、收集上报工作。
26.承担食品安全监督检验工作。
27.承担知识产权政策咨询,信息收集,培训指导,技术服务等工作。
(二)市市场监管局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优化市场准入和监管环境。纵深推进企业信息变更、注销登记、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改革,推动市场准入更加高效便利。拓展普惠金融“白名单”覆盖面,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积极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推动“个转企”300户。完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支持企业高效便捷重塑信用。
二是持续优化市场经营秩序。落实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加强质量监测和消费监管,紧盯问题突出领域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建立直播带货监测平台,开展“广告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加强平台企业合规辅导和培训。完善消费引导、监督检查、维权快处等机制,健全放心舒心消费城市测评体系,持续开展示范单元建设,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为“引客入遂”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
三是持续优化市场服务手段。支持射洪市建设首批质量强县,对天齐锂业、英创力电子开展省级领军企业培育,引导企业争创“天府名品”。深入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活动,助力企业提升管理、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开展地方标准清理,梯度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持续推动科研机构、高校高价值专利与企业精准对接、加速转化,完善重点产业专利导航服务机制。开展银企对接、入园惠企等活动,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质扩面。
四是坚决确保“三品一特”安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基层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和管理机制,落实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全面推动“遂心食安”食品安全城市品牌建设。持续推进食品集中加工园区建设,积极打造“阳光小作坊”。加强特医食品、农村食品等重点品种和领域风险监管,巩固“校园餐”治理成果,推动提升景区餐饮服务质量。强化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推进电梯检验检测改革,持续开展燃气领域特种设备、电动自行车等专项整治,确保全市食品、药品、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市场监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市场监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63.64万元、上年结转940.8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83.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9.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7.09万元。2025年收支总预算5804.51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35.73万元,主要是落实“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上年结转资金减少,同时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划转23人至其他单位及人员退休等,相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2025年收入预算5804.5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40.87万元,占16.2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63.64万元,占83.7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2025年支出预算580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4.51万元,占71.06%;项目支出1680.00万元,占28.9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市场监管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5001.20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77.75万元,主要是落实“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同时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划转23人至其他单位及人员退休等,相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63.6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56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80.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3.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9.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7.0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5001.20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07.95万元,主要是落实“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同时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划转23人至其他单位及人员退休等,相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80.54万元,占81.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3.81万元,占9.07%;卫生健康支出149.76万元,占3.00%;住房保障支出317.09万元,占6.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79.42万元, 主要用于: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其他运转支出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939.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其他运转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党组织活动费、驻村干部帮扶经费等,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转。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8.8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服装购置、市场监管法治专项、市场监管应急及综合业务等,保障市场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4.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2025年预算数为86.21万元,主要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公平竞争执法、网络交易监管、药品安全监管、知识产权产权保护与运用等工作,持续优化市场秩序。
5.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5年预算数为59.0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
6.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2025年预算数为117.30万元,主要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标准化、计量与认证、质量强市等相关工作,提高质量监管水平。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3.67万元,主要用于:化妆品监督、风险监测抽查检验、药械化监管演训、药品店规范化建设工作。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2025年预算数为352.62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以及压力容器检测(无损)/压力管道监督检验射线抽查等工作,保障市场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25年预算数为219.1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工作,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194.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及直属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其他运转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差旅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党组织活动经费等,保障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70.2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医疗费补助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保障按规定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16.59万元,主要用于:直属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医疗费补助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保障按规定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51.3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保障职工福利。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5年预算数为15.6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落实好相关抚恤政策。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87.0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保障职工福利。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2.7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保障职工福利。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317.0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保障职工福利。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市场监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24.5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81.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943.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市场监管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5.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7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均为0。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1.89%。主要原因是落实“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接待经费。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接待活动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5.08%。主要原因是落实“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32辆,其中:轿车26辆,越野车3辆,其他车型3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78万元,用于3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持续实施“13516市场铁军”党建引领工程、深入推进“遂潼”市场监管一体化、打造“遂心食安”建设成渝中部食品安全标杆城市、推进“品质遂宁”建设、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持续推进农贸市场治理提升、推动国家锂电产品及材料检验检测中心建成投用、持续优化企业开办和市场监管环境、开展“铁拳”专项执法行动、守牢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底线、开展产品质量检测、特种设备检测、纤维检测等检验检测及各类突发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处理、开展食品、药品快速检验等工作。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市场监管局2025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9.00万元,其中:会议费5.5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133.5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40.09%。主要原因是落实“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会议费支出。
(二)培训费较2024年预算与上年持平,均为0。
(三)差旅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4.30%。主要原因是落实“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差旅费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市场监管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市场监管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市市场监管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41.61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62.51万元,下降8.8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市市场监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65.1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检验检测设备购置和辅助管理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市市场监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2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4个,涉及预算5804.5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41个,涉及预算3181.48万元;运转类项目43个,涉及预算943.0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0个,涉及预算1680.01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反映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 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3. 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