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胜芳代表:
您在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及街道人行道管理的建议》已转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局领导高度重视您的建议,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全江组织局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专题研究您所提建议。大家一致认为,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真实地反应当前市城区小区及街道人行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所提建议关注民生实事,针对性强,对推进城市公共空间治理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为此,我局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抓好建议的贯彻落实。
一、调查摸底,精准掌握实情
市城区有哈啰单车、哈啰助力车、青桔单车共13000辆(其中哈啰单车、青桔单车各5000辆,哈罗助力车3000辆);在商务区周边、人流量较大的地段、广场和交通节点对共享单车乱停放进行重点管理,确保有序停放;共享单车公司将其管理后台共享给市城管执法局监督、随时掌握投放数量,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群、现场约谈等方式随时保持沟通联系,及时解决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二、规范监管,抓实源头管控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健全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在源头上把住市场关,加强对共享单车企业资质审查,要求各运营商将有关资料进行备案。二是科学设点划线。公安交警部门会同规划、城管、街道一道,按照集中、科学、合理的原则,在不影响交通通行情况下,调增了机动车街面临时停车点位305处,城管部门科学增设了非机动车停放点并设置引导标志,新增非机动车停放点445处,设置停放栏杆355个,施划停放标线2013米。三是压实运维责任,按要求提供运维人员的网络化名单,不能随意新增投放量,共享单车企业加大对乱停放车辆的管理,特别是在重点路段、区域,保证运维人员覆盖到位。
三、强力整治,重拳查违纠乱
一是公安部门通过实施“网格化管理”“民警、辅警捆绑考核”“动静结合、摩巡+步巡”“错时错峰”等勤务机制,切实加强机动车辆乱停放、违法设置路障影响道路安全畅通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管,依法查处各类道路违法行为12420起。二是城管执法部门集中开展了占道亭棚设施、非机动车乱停放、乱摆摊设点等专项整治,有效解决人行道、公共区域的占道问题,已依法拆除违章设置的占道亭棚5处,查处游商占道经营、座商跨店经营6782起,纠正非机动乱停放17542起,市容秩序得到有效改善。
四、建章立制,推进长效管理
一是健全管理制度,针对目前共享单车存在的问题,起草了《遂宁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办法明确提供互联网自行车租赁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本市区域内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持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并在开始提供租赁服务前20日内向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交运、城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鼓励、支持、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发挥服务和监管职能,待市政府常务会审定后实施。二是健全联动管理机制,交运、公安、城管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联合集中整治,各部门形成共治合力,确保长效治理成果。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交运、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遂宁市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的工作职责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共享单车,在解决老百姓低碳便利出行的基础上,让其成为城市文明的一道靓丽风景。
此复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