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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稽查事先告知书(遂环稽通〔2015〕01号)

来源: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2015-07-1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环境监察稽查事先告知

遂环稽通〔201501

 

安居区环境保护局:

定于2015 713~15日对你单位2014年以来开展污染源和建设项目现场监督检查、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贯彻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和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547号)情况等进行稽查,请予以配合。

现需你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 2014年以来辖区内所有污染源的《四川省环境监察巡查记录》;

2. 2014年以来实施的环境行政处罚案卷;

3.开展环保大检查工作情况;

4.辖区内企业名单。

特此通知。

 

稽查人员:康晓阳   遂宁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周建勋   遂宁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大队长

罗华金   遂宁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执法队员

       遂宁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执法队员

联系电话:08252391011

 

 

 

遂宁市环境保护局       

20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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