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川财农[2020]26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一批)60万元。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91号)规定实施管理。现公告如下。
附件: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一批)公告表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