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专项资金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人才专项经费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4-22 10:1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人才专项经费的通知》(川财教〔202019号),现下达你地区(单位)2020年中央人才专项经费如数(详见附表),专项用于组织开展文化工作者选派和培养工作等方面。增列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支出列“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请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文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人发〔20131号)和《四川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实施方案》(川文办发〔2013124号)的规定及“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统筹规划、加强管理,专款专用,按标准及时落实相关补助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得擅自扩大补助范围,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2020年文化人才“三区人才工作者”专项经费分配表

 

 

 

遂宁市财政局

202042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