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府函〔2020〕17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安居区白马镇麻子滩水库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安居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调整白马镇麻子滩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遂安府〔2020〕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区白马镇麻子滩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详见附件)。
二、你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大投入,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监管,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防止饮用水水源污染,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三、你区须在收到本批复7日内,将白马镇麻子滩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范围及矢量坐标在区政府网站和《遂宁日报》上予以公示。
附件: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麻子滩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调整方案
遂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7日
附件
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麻子滩水库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一、划定依据和技术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18)等。
二、划定范围
(一)水源地类型
白马镇麻子滩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水库型水源地,根据保护要求和取水点周围地理特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二)水源地地址
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黄桶坡村、麻子滩水库溢洪闸左岸上游侧、距溢洪闸10米处,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05°15'15.49"、北纬30°25'14.56"。
(三)供水范围
白马镇、中兴镇、石洞镇、横山镇和常理镇等5个场镇及部分村社。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1.一级保护区
取水口半径300米范围内正常水位线(331.46米)以下的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以上200米,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的陆域范围。
2.二级保护区
库区自取水口沿右侧支流上溯5500米、沿干流上溯6500米的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除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以上200米但不超过第一重山脊线的陆域范围。
3.准保护区
麻子滩水库集水范围内,安居区行政区划境内除一级、二级保护区外的水域和陆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