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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公办幼儿园建设地方政府债券省级贴息补助资金(2018-2019年度)的通知》(川财教〔2020〕25号),经报市政府同意,按照2018-2019年度财政厅正式批复下达各地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建设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额度和3年期地方政府债券的票面利率4.07%(2018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十期)发行结果公告)、3.38%(2019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三期)发行结果公告)、3.58%(2019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十期)发行结果公告),现下达你区2020年地方政府债券省级贴息补助资金(2018-2019年度)如数(详见附件),专项用于支付2018-2019年公办幼儿园建设债券资金利息,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201 学前教育”,不得挪作他用。
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建设债券付息支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6〕52号)规定,规范使用。请你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建设债券资金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规范管理的通知》(川财教〔2018〕214号)有关规定加快推进年度具体项目实施。
附件:2020年公办幼儿园建设地方政府债券省级贴息补助资金(2018-2019年度)分配表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