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医院:
为促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中医药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23号),现下达你院2022年省级财政中医药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如数(具体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将此项资金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医(民族医)药专项”科目。你院要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省级财政中医药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7〕4号)等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其中,涉及政府采购的资金,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项目实施所需物资的招标采购工作。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相关主管部门将组织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三、该项补助资金为直达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请按照要求做好直达资金管理使用等工作。
附件:1. 2022年省级财政中医药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
2. 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
| 2022年省级财政中医药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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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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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 |
中医药“三个高地”建设 |
中医药产业发展 |
中医药治理能力提升 |
合计 |
| 遂宁市中医院 |
300 |
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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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1 |
附件2
| 区域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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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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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名称 |
省级中医药发展专项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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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财政 部门 |
四川省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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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州)财政部门 |
遂宁市财政局 |
市(州)主管部门 |
遂宁市中医药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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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情况 |
年度金额: |
6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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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央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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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资金 |
6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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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
目标1: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中的独特作用和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建设区域中医疫病防控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完善中医药康复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服务“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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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绩 |
产 |
数量指标 |
建设区域中医疫病防控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 |
≥1个 |
| 建设区域中医康复次中心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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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县域中医医疗次中心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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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造中医药产业特色片区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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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养中医药紧缺人才 |
≥2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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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129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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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指标 |
项目建设合格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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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才培养合格率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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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指标 |
资金执行周期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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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时完成率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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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 |
社会效益指标 |
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获得感 |
显著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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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中医药服务体系 |
更加优质高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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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患者满意度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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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调查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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