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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2021年度四川省遂宁市殡葬服务中心决算

来源:遂宁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9-02 15:5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2021年度

遂宁市殡葬服务心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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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9月2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一)内设科室  

遂宁市殡葬服务心共设三个科室:办公室 、业务室、财务室。

(二)主要职责

1.组织宣传、省《殡葬管理条例》政策法规,推行殡葬改革;

2.组织提供惠民殡葬基本服务工作;

3.协助市民政局起草地方性殡葬法规政策;

4.指导全市殡葬服务机构行业管理;

5.开展殡葬执法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处理违反《殡葬管理条例》的案件;

6.统一印制全市殡葬服务机构证件,免费为殡葬服务机构提供殡葬证件。管理和督查殡葬证件使用情况;

7.协调各级公安机关处理无名尸体的火化事宜;

8.协助遂宁殡仪馆处理因各种原因长期停放在遂宁殡仪馆未火化的遗体处置事宜;

9.协助市民政局做好殡葬项目规划、建设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开展惠民殡葬政策、文明祭祀、森林防火、城区禁止违规搭灵棚宣传工作。配合船山区、安居区、市直园区民政事务局对辖区各街道、社区、乡镇开展惠民殡葬政策、文明祭祀、森林防火、城区禁止违规搭灵棚等宣传。全年出动宣传车70余车次,出动宣传人员20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5万余份。对符合享受惠民殡葬政策的家庭在殡仪馆直接免除基本殡葬项目费用,实现基本殡葬均等化、全覆盖和便民的工作目标。二是常态化开展散葬、乱埋巡查、惠民殡葬政策、绿色殡葬、文明祭祀等宣传工作。三是加强殡葬法规宣传,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市城区规范治丧。全年处理乱搭灵棚治丧行为16起,累计防止遗体外运168具,劝导纠正非法遗体接运车12车次,遗体第一时间送到殡仪馆进行停放、治丧,市城区乱搭灵棚治丧现象得到有效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26.5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4.46万元,增长53.98%。主要变动原因是八角亭公墓并入,增加公墓辅助管理、服务项目、碑墓方面项目经费。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317.17万元,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7.23万元,占90.5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94万元,占9.4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326.52万元,其:基本支出205.11万元,占62.82%;项目支出121.41万元,占37.1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6.5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4.46万元,增长53.98%。主要变动原因八角亭公墓并入,增加公墓辅助管理、服务项目、碑墓方面项目经费。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83%。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3.05万元,增长45.72%。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公墓辅助管理、服务项目、碑墓方面项目经费。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支出(类)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77.44万元,占93.55%;卫生健康支出6.78万元,占2.28%;住房保障支出12.36万元,占4.1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96.58完成预算100%。其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支出决算为262.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6.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2.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11万元,其

人员经费150.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4.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2021年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46万元,增长13.65%。主要原因是出差督查活动增加,公务用车过路费、油费等增长。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轿车0辆、金额0.0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0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轿车1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3万元。主要用于船山区、安居区、市直园区等辖区内各街道、社区、乡镇开展殡葬改革法规、惠民殡葬政策、文明祭祀、森林防火、城区禁止违规搭灵棚等宣传。对城市建成区、环线沿线部分乡镇、城市风景区等主要道路周边乱埋乱葬巡查;日常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2021年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4万元,用于惠民殡葬基础设施维修项目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心属于事业单位,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心共有车辆2辆,其: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殡葬宣传费、购买服务专项经费(财返)、墓碑采购及安装(财返)、服务项目经费、辅助管理专项经费、设备购置费、殡葬服务专用证件印制费等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选取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注:单位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为本部门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涉及本单位的附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份 附件

附件1:

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遂宁市殡葬服务心是遂宁市民政局下属市财政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业务室、财务室。(根据遂编委发【2020】17号文件要求,2020年9月,原遂宁市殡葬管理所更名为遂宁市殡葬服务心,撤销遂宁市八角亭公墓管理所,业务划转遂宁市殡葬服务心)。

(二)机构职能

(1)组织宣传、省《殡葬管理条例》政策法规,推行殡葬改革;

(2)组织提供惠民殡葬基本服务工作;

(3)八角亭公墓日常管理工作;

(4)指导全市殡葬服务机构行业管理;

(5)开展殡葬执法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处理违反《殡葬管理条例》的案件;

(6)统一印制全市殡葬服务机构证件,免费为殡葬服务机构提供殡葬证件。管理和督查殡葬证件使用情况;

(7)协调各级公安机关处理无名尸体的火化事宜;

(8)协助遂宁殡仪馆处理因各种原因长期停放在遂宁殡仪馆未火化的遗体处置事宜;

(9)协助市民政局起草地方性殡葬法规政策;

(10)协助市民政局做好殡葬项目规划、建设工作。

(三)人员概况

本单位共有在职在编人员10人,由于机构改革,较上年相比减少1人(连人带编划入市民政局其他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9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2021年遂宁市殡葬服务心收入预算总额为317.17万元,其: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17.1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35万元。

2021市殡葬服务支出决算总额为326.52万元,其基本支出205.11万元,项目支出121.40万元,无结余资金

遂宁市殡葬服务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差旅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涉及有专项预算的部门,专项预算项目自评报告根据要求另行单独报送)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根据市财政局《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遂财绩〔2022〕3号)文件精神,按照厉行节约、从紧从严的要求,实行项目支出按额度总控、具体项目按零基编制的方法。一是准确填报部门基础信息,认真测算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需求;二是合理测算非税收入来源,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切实做到实事求是,不少报、不漏报;三是根据工作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设立专项项目,细化量化项目绩效指标,确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专项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完整。2021年本单位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个,项目绩效目标7个。同时,加强采购预算的编制审核,严格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川办函〔2017〕208号)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夯实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基础。对上年支出预算结余编报经财政审核批准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切实提高预算的编制质量。

2.预算执行情况。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项目支出严格按照项目用途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切实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控制率符合要求。开展财政资金绩效动态运行监控,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报单位主要领导,督促各业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年终根据预算执行进度分析,科学调整下一年度项目预算编制,优化支出结构。

)整体绩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好抓实殡葬改革与法规宣传工作。1、春节、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集心利用移动客户终端,发送森林防火、禁燃禁放、文明祭祀短信20万条;利用新媒体、微信小程序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文明祭祀、森林防火、惠民殡葬政策。2、通过新闻零距离专题播放遂宁市惠民殡葬政策细则解读和文明祭祀宣传片。3、春节、清明节期间,组织干部职工到船山区、安居区、市直园区各个街道、乡镇、社区宣传殡葬改革法规、惠民殡葬政策、文明祭扫、森林防火等,出动宣传车70余车次,出动宣传人员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4、利用八角亭社区群众活动广场展板、公墓园区展板、标语、LED显示屏、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惠民殡葬政策、禁燃禁放、森林防火、文明祭祀。5、在遂宁殡仪馆惠民殡葬治丧停放厅和业务大厅放置展板2块、易拉宝1块宣传惠民殡葬政策解读,在业务大厅放置惠民殡葬政策、文明祭祀、森林防火宣传单2000余份。

(二)做好公墓日常维护和管理服务工作。1、心对公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一段危墙及时进行了拆除、新建,排除了该段危墙安全隐患;园区水、电线路老化,全部进行了改造;更新、增加了高清监控设施,园区监控实现了全覆盖。2、公墓不断提升园区环境,打造绿色花园墓区。新种植花草790余株,园区绿化率达到85%。3、春节、清明节是群众祭扫的高峰期,在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为6万余名群众提供祭扫服务,免费为祭扫群众提供一次性医用口罩2万余个,鲜花1000余朵。清明节期间省厅暗访组对公墓进行暗访,暗访组对心在疫情防控、文明祭扫、禁燃禁放等方面开展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4、心全年安放骨灰178个。5、配合遂宁市、船山区、安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烈士陵园管理所完成6名零散烈士墓集迁葬入园仪式。

(三)组织提供基本殡葬服务、提升殡葬服务机构服务能力。1、强化殡葬服务机构职工的服务能力培训,组织全市殡葬服务机构业务骨干分2批参加省殡葬协会组织的遗体整容、防腐技术、公墓管理员业务培训;聘请了成都专业礼仪公司,对遂宁殡仪馆从业人员进行理论和实操培训。2.严格按照市委“对标竞进、比学赶超、提质晋位”活动要求,加快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市县共建宝宁园项目、1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现已开工。项目建成后,将大大缓解我市殡葬基础设施的短板,缓解死不起、葬不起的突出问题。3、按照遂宁市殡葬业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心协助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主动对接发改、市场监管部门,对殡葬服务机构收费项目、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各县(市、区)殡葬服务机构公开服务承诺、服务流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提升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4、遂宁殡仪馆提供5个小号灵堂,用于惠民殡葬基本服务群众免费使用。5、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把最多跑一次落到实处。对符合享受惠民殡葬政策的家庭在殡仪馆服务大厅直接办理基本殡葬服务申请、免除,兜住居民从死亡到火化、到骨灰节地生态安葬全流程的底,实现了丧葬不花钱或少花钱的目标,满足了“逝有所安”的基本民生保障需求。全市2021年共火化遗体5076具,其:市城区1873具(船山区863具、安居区269具、经开区320具、高新区46具、河东新区92具、异地283具),射洪市1959具,大英县694具,蓬溪县550具。

安全生产工作。1.心成立了汛期应急领导小组,制定了汛期应急工作方案,储备了防汛物资,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2.春节、清明节心公墓园区现场祭扫画面接入民政部祭扫监控系统,园区内实现了禁燃禁放。3.心与市烈士陵园管理所成立了消防联防联控机构,做到发生突发事件时人员相互支援。心分别会同遂宁市烈士陵园、遂宁殡仪馆,开展了两次消防知识培训及消防演练活动。公墓实时更新灭火器,园区新增灭火器30余个。4.不定期地对各县(市、区)殡葬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禁燃禁放等专项安全检查5次、综合检查3次,督促各殡葬服务机构限时完成整改。

(五)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1.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疫情防控预案,细化疫情防控工作流程,保障机构不发生人员感染事件。2.心全员接种新冠疫苗,符合接种疫苗加强针的工作人员都已完成接种。3.常态化做好殡葬一线职工的日常体温检测,个人防护,工作区域的环境卫生、病毒消杀等工作。4.春节、清明节期间,全市公墓开放了微信网上祭祀、网上预约、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等方式到公墓进行祭扫活动。心常态化对进入公墓园区祭祀群众实行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扫场所码、查验疫苗接种信息、登记,佩戴口罩等安全防范措施。5.做到防疫物资按保障一个月进行储备,预备了明年春节、清明节口罩、消毒液的储备,确保物资储备充足。

)加大殡葬执法力度,规范市城区治丧行为1.心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市执法人员考试,全员通过了执法考试。2.市城区乱搭灵棚治丧因涉及的对象属于特殊群体,在执法过程极易引起社会的同情和关注,一旦出现道德底线被突破的事件,就极易演化成为负面舆情事件,成为舆论热点。加强对“端公道士”教育管理,抓住移风易俗的关键,发挥他们的正向作用。执法人员深入市城区“端公道士”经营场所,向他们发放省《殡葬管理条例》法规等宣传单,现场向他们讲解殡葬改革政策、法规。3.加强医院太平间监管,对殡葬“一条龙”在医院违规从事殡葬活动进行劝导、执法,从源头上堵住殡葬“一条龙”将遗体运出,停放到街道乱搭灵棚的行为。全年防止遗体外运168具,劝导阻止非法遗体接运车12车次,遗体第一时间送到殡仪馆进行停放、治丧。4.配合船山区、市直园区处置城区乱搭灵棚治丧行为11起,现场拆除7起,第二天拆除4起。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市城区乱搭灵棚治丧现象得到有序整治。

(七)其他工作。1.推进遂潼、遂铜殡葬一体化发展工作,三方已达成初步殡葬项目实施方案。2.无名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公安部门工作流程进行,安排专人负责。各级公安机关通知接运遗体35具,其心配合各级公安机关查找到有家属的遗体33具,确认为无名尸体的2具,已火化1具,未火化1具。3.火化证、骨灰安放证、寄存证的印制、发放、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心统一印制全市殡葬专用证8000余套,分区域进行编号专人管理。为各县(市、区)殡葬服务机构免费发放各类殡葬证件6000余套,未发生证件丢失等事件。4.协调相关部门和家属,处置了13起13具纠纷遗体火化。5.完成局信息报送目标。6.配合市委政法委、公安机关完成处置维稳事件一起。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1.按照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三级指标评价体系分析,本单位2021年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单位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单位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1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

2.本单位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使用规范,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存在问题

1.预算单位普遍面临着业务工作量大,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业务水平不足的现状,绩效目标指标体系的设定还需进一步加强。

2.由于部分工作无法预计,预算完成率不太高。

(三)改进建议

加强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力度,经常性地开展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完善办公室负责项目责任制,增强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办公室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完成率。同时,加强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工作重视度。

附件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一)

无名尸火化补助经费项目)

一、基本情况

(一) 项目概况

无名尸火化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船山区、安居区、市直园区内无名尸体火化费用支出,包括:遗体接运费、尸检费、加班费、打捞费、火化费、遗体冷藏费等。

(二) 资金使用原则。

按照厉行节约、方便实用的原则,转款专用的原则,按季度,根据实际产生的金额经专人核对无误,经支委会讨论并通过,再由财务按照专项资金支付程序拨付给殡葬服务机构。

(三) 项目实施情况。

2021年度严格按照公安部门工作流程进行,安排专人负责。各级公安机关通知接运遗体35具,其心配合各级公安机关查找到有家属的遗体33具,确认为无名尸体的2具,已火化1具,未火化1具。

(四) 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审批和报账程序严格,资金支出手续齐全规范,执行有效。2021年度实际使用无名尸火化补助经费56360.00元。

该项目设三级绩效指标体系,分别是项目完成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其:项目完成指标包括成本控制、数量指标、效益指标、完成时间及质量4个指标;效益指标包括工作开展可持续性、单位效能提升2个指标。

心办公室会同财务室对照年初部门预算目标绩效指标体系对全年无名尸火化补助经费使用绩效进行评价分析总结。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评价组织情况

为加强项目经费支出管理,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遂财绩〔2022〕3号)文件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2021年度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遂宁市《2022年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表),通过综合运用分级评分法、比率分值法、是否评分法等各种评价方法,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抽样或整体评价方式,按照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果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评分。

3、评价方法及标准

通过《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以分值的方式对项目支出进行评价。

(1)评价项目设定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党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评价绩效目标是否明确、合理。重点查看项目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是否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预期值与实际需求之间的吻合度。

(3)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的资金分配是否科学、过程控制过程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是否规范。

(4)根据年初项目预算考评指标值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

该项目预算资金执行到位,资金分配合理,支付标准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规定。

四、绩效评价分析

该项目的时效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都取得良好的成效。能够及时合理的完成无名遗体火化相关工作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支付,实现年初预算目标,完成率95%。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公安机关殡葬服务机构满意。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相关措施建议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二)

(殡葬服务专用证件印制费项目)

一、基本情况

(五) 项目概况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2017】34号遂民发【2017】46号要求,由心统一印制全市殡葬服务机构遗体火化证和骨灰安放证,免费提供给遂宁市各县(市、区)殡葬服务机构使用,机构免费发放给逝者家属,减轻群众负担。

(六) 项目实施情况。

2021年度心统一印制全市殡葬专用证8000余套,分区域进行编号专人管理。为各县(市、区)殡葬服务机构免费发放各类殡葬证件6000余套,未发生证件丢失等事件。

(七) 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审批和报账程序严格,资金支出手续齐全规范,执行有效。2021年度实际使用殡葬专用证件印制费30000.00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实现的总体目标:保障殡葬服务专用证件有效管理,防止出现虚假证件流入市场

2、数量指标:印制火化证3000套,骨灰安放证200套

3、质量指标:按照民政厅相关文件、合同要求印制,验收,并遵守保密约定

4、时效指标: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5、成本指标:按照合同要求,成本控制在30000元以内。

6、社会效益:保障殡葬服务专用证件有效管理,防止出现虚假证件流入市场

7、民众满意度:用户满意度达85%。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评价组织情况

为加强项目经费支出管理,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遂财绩〔2022〕3号)文件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2021年度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遂宁市《2022年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表),通过综合运用分级评分法、比率分值法、是否评分法等各种评价方法,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抽样或整体评价方式,按照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果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评分。

3、评价方法及标准

通过《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以分值的方式对项目支出进行评价。

(1)评价项目设定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党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评价绩效目标是否明确、合理。重点查看项目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是否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预期值与实际需求之间的吻合度。

(3)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的资金分配是否科学、过程控制过程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是否规范。

(4)根据年初项目预算考评指标值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

该项目预算资金执行到位,资金分配合理,支付标准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规定。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保障殡葬服务专用证件有效管理,防止出现虚假证件流入市场。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单位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制,由指定人牵头,其他人协助配合开展工作,依规依法,有序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

心统一印制全市殡葬专用证8000余套,分区域进行编号专人管理。为各县(市、区)殡葬服务机构免费发放各类殡葬证件6000余套,未发生证件丢失等事件。。

(四)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时效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都取得良好的成效。能够及时合理的完成殡葬证件印制、发放相关工作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支付,实现年初预算目标,完成率100%。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都很满意。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相关措施建议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三)

(殡葬宣传费项目)

一、基本情况

(八) 项目概况

心在清明节、春节等重大节气期间,安排人员和车辆到船山区、安居区、市直园区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法规、惠民殡葬政策;利用电视台、新闻媒体、报刊、短信等方式宣传殡葬改革,惠民殡葬政策、印刷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等相关费用支出。

(九) 项目实施情况。

在清明节、春节期间到船山区、安居区、经开区、高新区各街道、乡镇集开展殡葬改革、殡葬惠民政策宣传,共发放宣传单5万余份,出动宣传车70余次,宣传人员约 200 人次;市心医院太平间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对殡葬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和纠违,并多次会同医院、遂宁殡仪馆相关人员就如何治理丧葬服务人员在医院内开展治丧业务乱象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全年累计劝导遗体外运 168 具,劝导纠正非法遗体接运车 12车次;配合船山区处置乱搭灵棚行为11起,其:现场拆除7起;全年共计火化遗体5076具,其:市城区1873具,射洪1959具,大英694具,蓬溪550具。

(十) 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审批和报账程序严格,资金支出手续齐全规范,执行有效。2021年度实际使用殡葬宣传69916.7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实现的总体目标:提高殡葬管理工作透明度、公信力、满意度,广泛宣传,充分展示殡葬宣传工作

2、数量指标:在清明节、春节、元节期间分3次集宣传,每次宣传时间不少于10天

4、质量指标:用于心及公墓在清明节、春节等重大节气期间保障船山区、安居区、高新区、河东新区等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部分殡葬服务单位集和不定时利用新闻媒体、报刊等方式宣传殡葬改革,印刷宣传资料、制作展板等相关费用支出。

4、时效指标:2021年底前完成

5、成本指标:本着节约开支、厉行节约,成本费用控制在7万元以内

6、社会效益:提高殡葬管理工作透明度、公信力、满意度,广泛宣传,充分展示殡葬宣传工作

7、可持续性:长期开展

8、民众满意度:用户满意度达85%。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评价组织情况

为加强项目经费支出管理,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遂财绩〔2022〕3号)文件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2021年度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遂宁市《2022年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表),通过综合运用分级评分法、比率分值法、是否评分法等各种评价方法,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抽样或整体评价方式,按照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果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评分。

3、评价方法及标准

通过《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以分值的方式对项目支出进行评价。

(1)评价项目设定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党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评价绩效目标是否明确、合理。重点查看项目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是否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预期值与实际需求之间的吻合度。

(3)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的资金分配是否科学、过程控制过程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是否规范。

(4)根据年初项目预算考评指标值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

该项目预算资金执行到位,资金分配合理,支付标准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规定。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提高殡葬管理工作透明度、公信力、满意度,广泛宣传,充分展示殡葬宣传工作。

(五)项目管理情况

我单位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制,由指定人牵头,其他人协助配合开展工作,依规依法,有序执行。

(六)项目产出情况

在清明节、春节期间到船山区、安居区、经开区、高新区各街道、乡镇集开展殡葬改革、殡葬惠民政策宣传,共发放宣传单5万余份,出动宣传车70余次,宣传人员约 200 人次;市心医院太平间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对殡葬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和纠违,并多次会同医院、遂宁殡仪馆相关人员就如何治理丧葬服务人员在医院内开展治丧业务乱象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全年累计劝导遗体外运 168 具,劝导纠正非法遗体接运车 12车次;配合船山区处置乱搭灵棚行为11起,其:现场拆除7起;全年共计火化遗体5076具,其:市城区1873具,射洪1959具,大英694具,蓬溪550具。

(七)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时效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都取得良好的成效。能够及时合理的完成宣传相关工作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支付,实现年初预算目标,完成率100%。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群众和相关机构满意。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相关措施建议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四)

(辅助管理专项经费项目)

一、基本情况

(十一) 项目概况

    为群众提供丧葬服务与祭扫服务,保障民众满意度,购买市八角亭公墓管理辅助服务,提高公墓管理水平。

(十二) 项目实施情况。

2021年度用于八角亭公墓辅助服务,为客户提供干净、舒适的祭扫环境

(十三) 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审批和报账程序严格,资金支出手续齐全规范,执行有效。2021年度实际支出服务项目经费449330.00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实现的总体目标:购买市八角亭公墓管理辅助服务,提高公墓管理水平。

2、数量指标:每日进行一次园区卫生清扫,每周进行一次巡查,对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墓体、墓碑、构件及时维修、加固、确保完成墓区保洁、安全服务

5、质量指标:园区保洁验收合格率达到90%以上

4、时效指标:每周一次巡查、每月一次考核,考核结果达到合格以上支付当月物业管理费,不合格需进行整改,直到整改合格为止。

5、成本指标:项目资金支出控制在45万元以内

6、社会效益:为客户提供干净、舒适的祭扫环境。通过标语、视频、广播、展板、媒体等宣传方式加大对绿色祭祀、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宣传力度,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7、生态效益:推行无烟祭扫、继续开展禁燃禁放活动,保护生态环境,净化空气,减少雾霾

8、民众满意度:用户满意度达85%。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评价组织情况

为加强项目经费支出管理,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遂财绩〔2022〕3号)文件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2021年度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遂宁市《2022年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表),通过综合运用分级评分法、比率分值法、是否评分法等各种评价方法,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抽样或整体评价方式,按照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果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评分。

3、评价方法及标准

通过《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以分值的方式对项目支出进行评价。

(1)评价项目设定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党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评价绩效目标是否明确、合理。重点查看项目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是否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预期值与实际需求之间的吻合度。

(3)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的资金分配是否科学、过程控制过程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是否规范。

(4)根据年初项目预算考评指标值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

该项目预算资金执行到位,资金分配合理,支付标准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规定。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为客户提供干净、舒适的祭扫环境。通过标语、视频、广播、展板、媒体等宣传方式加大对绿色祭祀、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宣传力度,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八)项目管理情况

我单位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制,由指定人牵头,其他人协助配合开展工作,依规依法,有序执行。

(九)项目产出情况

为了给广大群众营造一个文明、整洁、环境优美、安全有序的祭扫场所。1、心对公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一段危墙及时进行了拆除、新建,排除了该段危墙安全隐患;园区水、电线路老化,全部进行了改造;更新、增加了高清监控设施,园区监控实现了全覆盖。2、公墓不断提升园区环境,打造绿色花园墓区。新种植花草790余株,园区绿化率达到85%。3、春节、清明节是群众祭扫的高峰期,在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为6万余名群众提供祭扫服务,免费为祭扫群众提供一次性医用口罩2万余个,鲜花1000余朵。清明节期间省厅暗访组对公墓进行暗访,暗访组对心在疫情防控、文明祭扫、禁燃禁放等方面开展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4、心全年安放骨灰178个。5、配合遂宁市、船山区、安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烈士陵园管理所完成6名零散烈士墓集迁葬入园仪式。

(十)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时效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都取得良好的成效。能够及时合理的完成相关工作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支付,实现年初预算目标,完成率100%。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都很满意。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相关措施建议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五)

(设备购置经费项目)

一、基本情况

(十四) 项目概况。

按照存量资产情况和资产配置标准,结合年度工作职能职责和人员增加变动情况,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69200.00元。

(十五) 项目实施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新增人员情况,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共实施办公设施设备采购1批次。

(十六) 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审批和报账程序严格,资金支出手续齐全规范,执行有效。2021年度实际使用设备购置经费53758.00元,主要用于采购监控设备费用。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实现的总体目标:购买办公室、监控、录像设施设备,保障单位工作有序开展,提升工作质量。

2、数量指标:为了单位的相关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购置财务装订机;公共企业录像机、监控、摄像头(10个)。

6、质量指标:按照配置计划审批验收、配置要求、安装、调试合格。

4、时效指标:2021年11月以前。

5、成本指标:按照配置要求,成本控制在6.92万元内。

6、社会效益:保障单位工作有序开展,提升工作质量。

7、可持续性:有需要均开展此项工作。

8、民众满意度:用户满意度达85%。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评价组织情况

为加强项目经费支出管理,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遂财绩〔2022〕3号)文件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2021年度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遂宁市《2022年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表),通过综合运用分级评分法、比率分值法、是否评分法等各种评价方法,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抽样或整体评价方式,按照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果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评分。

3、评价方法及标准

通过《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以分值的方式对项目支出进行评价。

(1)评价项目设定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党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评价绩效目标是否明确、合理。重点查看项目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是否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预期值与实际需求之间的吻合度。

(3)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的资金分配是否科学、过程控制过程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是否规范。

(4)根据年初项目预算考评指标值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

该项目预算资金执行到位,资金分配合理,支付标准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规定。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为了单位的相关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购置监控设备。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单位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制,由指定人牵头,其他人协助配合开展工作,依规依法,采购维护。

(三)项目产出情况

有效保障单位工作有序开展,提升工作质量。

(四)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时效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都取得良好的成效。能够及时合理地采购办公设备,购置设备数量实现年初预算目标,完成率100%。保障了工作的顺利开展,职工满意。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相关措施建议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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