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园区财政局、应急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0〕500号)以及市应急局汇总的灾情数据,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如数(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功能科目列:2240701-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或2240702-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经济科目列: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加强工作衔接,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管好、用好救灾资金。本次下达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专项支持开展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工作,要按照不低于中、省补助标准,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给予补助;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二、为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应急管理部门在20天内填报《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上报市应急局,市应急局上报应急厅,经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 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2.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目标申请表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