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府办文〔2022〕86号
曾焱、许继英代表:
你们在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恳请协调落实蓬船灌区工程受益区县配套资金的建议》(第113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蓬船灌区工程地方配套资金筹措情况
蓬船灌区工程是国家“十三五”期间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也是我市建市以来国家投资最大的单体项目,计划于2025年竣工,工程建成后能有效解决蓬溪县和船山区水资源短缺问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十分明显。目前,白鹤林水库枢纽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其他渠系工程全面开工建设。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蓬船灌区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多次组织相关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研究解决落实配套资金问题。2022年6月6日,时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王金兵组织船山区、蓬溪县专题研究解决蓬船灌区工程地方配套资金问题,会议明确由船山区按照“4∶3∶3”比例(2022年支付40%,2023年支付30%,2024年支付30%)分3年支付配套资金。2022年6月16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杜海洋主持召开研究蓬船灌区工程审计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并形成《研究蓬船灌区项目专项审计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纪要》(遂府阅〔2022〕39号),就蓬船灌区工程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与项目资金的使用再次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发挥属地内生动力。由蓬溪县政府统筹调度,整合各类资金用于蓬船灌区工程建设。由蓬溪县委、县政府负责,积极协调工程受益辖区落实配套资金,加强与西充县对接协调,确保按会议备忘录时间节点拨付剩余配套资金。二是相关辖区按约履责。船山区政府制定配套资金筹集拨付计划,自2022年起按照“4∶3∶3”比例落实配套资金。
为解决蓬船灌区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缺口问题,我市千方百计争取中央和省级各类资金支持。2022年7月13日,将蓬船灌区工程作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备选项目向省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申报,拟申请6亿元基金用于支持项目建设。2022年7月14日,将蓬船灌区工程5亿元的融资需求上报水利厅和水利部,进一步解决蓬船灌区工程建设资金缺口问题。
截至2022年9月底,蓬船灌区工程累计到位资金316417.3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3000万元、省级资金50400万元、市级资金9053万元、船山区配套资金5175.6万元、西充县配套资金1300万元、蓬溪县配套资金32088.73万元、建设基金借款55400万元。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政府将组织市直有关部门、蓬溪县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扫尾工作,争取早日投入运行,确保尽早发挥工程效益。
(一)由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和蓬溪县政府加强与财政厅、水利厅汇报对接,积极争取省级补助资金。
(二)由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市财政局、蓬溪县政府积极配合,加强与农发行遂宁分行等金融机构对接,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
(三)由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指导蓬溪县严格按照《遂宁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变更、概算调整办理程序》要求,加快办理工程变更相关手续。
衷心感谢你们对全市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联系人:陈治全;联系电话:18382547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