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的规定,每年6月30日为公积金个人账户结息日,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利息免征利息税。
6月30日,市公积金中心为全市2771个单位15.07万公积金缴存职工结息10157.65万元,比上年增加1.21万人和1368.02 万元,同比增长8.73% 和14.79 %,人均结息 673.97元。结息后,利息已结转到缴存职工公积金个人账户中。
7月1日,市公积金中心已向全市缴存职工推送了结息动账通知,缴存职工可通过遂宁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天府通办APP(遂宁本地服务)、遂宁公积金APP、市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等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年度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