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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008490032/2015-00038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15-05-04
  • 发布日期: 2015-05-04
  • 当前信息已于2023-03-13失效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遂府办函〔2015〕83号)

来源: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5-04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
重点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遂宁市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面完成。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 4 月 20
 
 
 
 
遂宁市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
类别
工作项目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依法治安
1、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以多种形式开展领导干部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纳入市、县(区)党校干部培训内容,市、县(区)、园区行业主管部门分级负责本行业内监管人员的培训教育,督促、指导监管行业企业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学习、贯彻。
市、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市、县(区)、园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严肃查处事故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严厉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抓好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加强对非法违法行为责任链的倒查和追究,对较大事故及时调查和挂牌督办,并及时公开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市、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市、县(区)、园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责任体系
3、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制作企业安全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挂图,按辖区负责制,中、省在遂企业、市直属企业由市级行业管理部门印发,各县(区)、园区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的印发,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县(区)、园区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监管行业企业落实“五落实、五到位”的责任体系;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加大安全投入、排查治理隐患、做好应急救援管理、强化职业危害的防治。
市、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市、县(区)、园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行国企 民企跟进的推广模式。
市、县(区)国资委
市、县(区
)安监部门
建立和完善企业的诚信体系,市、县(区)、园区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安全生产信誉等级管理等制度,充分运用安全生产信誉制度,强化部门协作,把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情况与企业用地、贷款、工伤保险挂钩,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市、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市、县(区)、园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4、建立和完善监管责任体系
建立和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在市、县(区)、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建立市、县(区)、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安委会,并由行政一把手担任安委会主任,每季度组织一次以上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市、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市、县(区)、园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5、强化基层安全监管监察力量,加强队伍建设
县(区)、园区、乡镇(街道)设立安全监管机构,落实2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安全监管工作。工作经费和装备配置按省级要求配置,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各县(区)政府 园区管委会
县(区)、园区相关部门
打非治违
6、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依靠新兴科技,实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市、县(区)、园区行业主管部门,危化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级录入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监管系统;推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考核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开展高危行业聘请专家查隐患活动,以政府购买专家服务方式,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和精确性;重大隐患实行市、县分级挂牌整治。
市、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市、县(区)、园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7、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
在各行业内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持续保持对安全生产工作“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非煤矿山的整合关闭、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线、涉粉防爆、城市燃气管网、消防等九个行业领域内的专项整治。
市、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市、县(区)、园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8、加强执法监督
市、县(区)、园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聘请安全监督员,引导和鼓励群众对本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瞒报等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加强行业督查,强化对基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监督,严肃查处不履行、违反执法职责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市、县(区)政府 园区管委会
市、县(区)、园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安全规划
9、制定安全生产规划
做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完成情况总结,编制市、县(区)、园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并纳入市、县(区) 、园区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县(区)、园区安监部门
市、县(区)、园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基层基础
10、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以“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国第14个“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活动。在发挥报刊、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作用的基础上,利用安全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报道,树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典型,大力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加强从业人员特别是高危行业中的农民工、特殊工种、班组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企业员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全年各类安全生产培训不少于5万人次。开展行业安全技能竞赛,提升操作手的安全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市、县(区)、园区安监部门
市、县(区)、园区有关部门
 
11、科技兴安
分行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立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使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及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高危行业企业三级达标100%,在规模以上企业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市、县(区)政府 园区管委会
市、县(区)、园区有关部门
12、安全社区建设
发挥安全社区建设的功能作用,提升安全社区建设质量,持续构建群防群治群控群受益的安全治理格局,推进已建安全社区持续改进各项工作,做好建设国家级安全社区准备工作,全年建成省级安全社区7个。
市、县(区)政府 园区管委会
市、县(区)、园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13、职业卫生基础建设
深入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制度建设,作业场地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基础建设,开展职业危害告知、检测等基础工作,加强职业卫生执法工作,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
市、县(区)政府 园区管委会
市、县(区)、园区有关部门
14、应急管理
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信息系统,提升应急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整合大、中型企业应急资源和社会力量建立专(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市、县(区)、园区、乡镇(街道)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做到政府部门、企业间预案无缝隙衔接,组织开展政企联合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将应急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为应急工作做好资金保障。
市、县(区)政府 园区管委会
市、县(区)、园区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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