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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嫌非法营运 执法人员还给他送慰问金 这是为啥?

来源:全景遂宁 发布时间:2024-03-26 10:0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希望你好好营运网约车,平平安安。”近日,蓬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李志刚为一起涉嫌非法营运行政案件当事人送去了1000元慰问金,鼓励其积极生活,温情执法感动了当事人。9个月前,蓬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同蓬溪县交通警察大队查处了一起涉嫌非法营运行政案件,“周某涉嫌非法营运,被查扣问询过程中,我们得知周某家庭困难。”蓬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侯成、付卫东对去年6月25日查处的周某涉嫌非法营运一事仍然记忆犹新。

当天,蓬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蓬溪县交通警察大队组织执法力量在国道318线蓬溪县境内任家桥村段开展联合检查,现场查处1起行政案件,当事人周某存在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或者出租汽车客运的违法行为,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64条规定,给予当事人周某责令停止经营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周某向我们提供了其户籍所在地政府开具的家庭困难及其妻子尿毒症晚期的相关证明。经核实,相关情况属实。”付卫东介绍,本着“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原则,在周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协助周某向其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救助申请,社区向周某提供了1500元的救助金。同时,周某的个人情况符合分期缴纳罚款的条件,蓬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准许周某对10000元罚款进行分期缴纳。

“案件办理完成以后,我们考虑到周某的生计问题,为周某细心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他加入了合法网约车平台公司。”付卫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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