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008490032/2025-00067
  • 公文种类:批复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府函〔2025〕46号
  • 成文日期: 2025-02-06
  • 发布日期: 2025-02-10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遂宁市安居区2024年第7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2-10 14: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府函〔202546

 

遂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遂宁市安居区2024年第7批次

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安居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遂宁市安居区2024年第7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遂安府〔2025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区呈报的农用地转用请示和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柔刚街道书院沟社区1组、双林桥社区52.7193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6748公顷、园地0.0288公顷、林地0.7718公顷、其他农用地0.2439公顷)、0.1580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共计2.8773公顷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用于遂宁市安居区2024年第7批次农用地转用建设。

三、你区要严格履行转用批后实施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兑现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保证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补偿安置未落实前,不得强行使用被转用土地。

四、你区应按要求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严格按照土地用途、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供地手续。

五、本批文自批准之日起满两年未实施的自动失效。

此复。

 

附件:遂宁市安居区2024年第7批次农用地转用情况明细表

 

 

 

遂宁市人民政府

202526


附件

 

遂宁市安居区2024年第7批次农用地转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公顷

单位名称

总面积

农用地

未利用地

街道

社区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安居

柔刚

书院沟

1

1.5716

1.4663

0.9447


0.3899

0.1317

0.1053

双林桥

5

1.3057

1.2530

0.7301

0.0288

0.3819

0.1122

0.0527

集体土地小计

2.8773

2.7193

1.6748

0.0288

0.7718

0.2439

0.1580

合计

2.8773

2.7193

1.6748

0.0288

0.7718

0.2439

0.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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