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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9年12月及2020年1-3月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分成资金的通知》(川财综〔2020〕12号),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拨付你单位2019年12月及2020年1-3月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分成资金如数(详见附件)。拨付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
请你单位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范围及用途,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
附件:2019年12月及2020年1-3月福彩公益金地方分成资金分配计划表
遂宁市财政局
2020年9月21日
附件
2019年12月及2020年1-3月福彩公益金地方分成资金分配计划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单位 |
项 目 |
分配 金额 |
备 注 |
| 1 |
船山区 |
分成收入及市级补助 |
53.00 |
分成收入33万元;市级补助20万元用于社区亲民化改造及养老服务设施改造项目。 |
| 2 |
安居区 |
分成收入及市级补助 |
76.00 |
分成收入16万元;市级补助20万元用于玉丰镇社区养老服务提升项目,市级补助40万元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
| 3 |
经开区 |
分成收入及市级补助 |
39.29 |
分成收入21万元;市级补助18.29万元用于敬老院及社区亲民化改造项目。 |
| 4 |
河东新区 |
分成收入及市级补助 |
30.00 |
分成收入10万元;市级补助20万元用于社区养老服务提升项目。 |
| 5 |
高新区 |
分成收入及市级补助 |
45.00 |
分成收入5万元;市级补助10万元用于聚贤镇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项目,市级补助30万元用于五里垭社区公共服务提升项目。 |
| 总计 |
24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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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金来源:《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9年12月及2020年1-3月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分成资金的通知》(川财综〔2020〕12号)。
二、分配依据:1.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2.《遂宁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遂财规〔2020〕2号)。
三、分配方法:根据市、区福利彩票销售情况和县区(非扩权县)申报项目及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