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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召开全市政法机关办理非法集资类案件新闻发布会

来源:遂宁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9-05-1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5月15日上午,遂宁市召开全市政法机关办理非法集资类案件新闻发布会,通报政法机关办理非法集资类案件情况,公布下一阶段的工作打算,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相关负责人先后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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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暴发以来,遂宁市公安机关狠抓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狠抓打击处理。采取集中清理、集中打击,专项办理等方式始终保持对非法集资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2018年-2019年4月,全市共立非法集资案14件,刑事拘留5人,取保候审10人,移送起诉12件57人(含2018年之前案件),挽回损失2114.8余万元。

遂宁市检察院成立侦监、公诉、民行等部门组成的专业办案组,专门办理非法集资类案件,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法律手段,依法审慎处理非法集资类案件。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及时提起公诉;对事实存疑、证据不足的案件,督促引导公安机关尽快补证;对存在认识分歧的案件,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对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疑难问题达成共识后及时依法办理。并强化检务公开,保证集资群众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到案件办理最新进展,最大限度安定集资群众的焦躁心理。

2018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批捕非法集资类案件6件9人,受理审查起诉34件118人,起诉27件50人,不起诉5件20人,在办11件41人。

遂宁市两级法院持续贯彻“依法审判、统筹协调、维护稳定、利益最优、分类处置、公开透明、标本兼治”的审执方针,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资产处置最优化的执行原则。2018年至今,全市两级法院受理非法集资类刑事案件56件(含旧存10件),涉及被告人87人,其中集资诈骗4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2件。2018年至今,两级法院共审结一审20件,二审15件,案涉金额1.77亿元,一、二审未结共21件。受理执行案件11件,现均在有序执行中。2018年至今,全市法院审结的非法集资类生效案件中,判处免予刑事处罚2人,宣告缓刑17人,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含一年)1人,一年至五年有期徒刑(不含五年)4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被告单位均判处了罚金刑。

  新闻发布会上,遂宁市公安局、遂宁市检察院、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就非法集资特点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了简要通报,并就媒体提问进行了详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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