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四个服务”事项清单
| 序号 | 责任科室(科级事业单位) | 履职事项 | 工作事项名称 | 工作事项类别 | 设定依据(来源) | 责任人 | 备注 |
| 1 | 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科(科长:钟波) | 1.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集中承担市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 1.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一次性跨县域流转) | 行政审批类(行政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2.《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依法建立分级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农规〔2023〕6号)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审批实施机关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 | 王军 | 1.流程图1: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办理流程图(一次性跨县域流转) 2.法定办结时间:25个工作日 3.承诺办结时间:11个工作日 4.市级履职事项 5.新建流程图,减少1个要件,压缩14个工作日 6.公开 |
| 2 | 2.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 行政审批类(行政许可) |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农药的,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 | 曾洪波 | 1.流程图2: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图 2.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3.承诺办结时间:5.5个工作日(实地核查3个工作日) 4.市、县级履职事项 5.新建流程图,压缩14.5个工作日 6.公开 | ||
| 3 | 3.农药经营许可证补发 | 行政审批类(行政许可) |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农药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的,应当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 曾洪波 | 1.流程图3:农药经营许可证补发办理流程图 2.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3.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4.市、县级履职事项 5.新建流程图,压缩19个工作日 6.公开 | ||
| 4 | 4.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 | 行政审批类(行政许可) |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农药的,农药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九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 | 曾洪波 | 1.流程图4: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办理流程图 2.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3.承诺办结时间:5.5工作日(实地核查3个工作日) 4.市、县级履职事项 5.新建流程图,压缩14.5工作日 6.公开 | ||
| 5 | 5.农药经营许可变更—变更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减少分支机构 | 行政审批类(行政许可) |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改变农药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调整分支机构,或者减少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变更申请表和相关证明等材料 | 曾洪波 | 1.流程图5: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变更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减少分支机构办理流程图 2.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3.承诺办结时间:2.5个工作日 4.市、县级履职事项 5.新建流程图,压缩17.5个工作日 6.公开 | ||
| 6 | 6.农药经营许可变更—增加分支机构(新设增加) | 行政审批类(行政许可) |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改变农药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调整分支机构,或者减少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变更申请表和相关证明等材料 | 曾洪波 | 1.流程图6: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增加分支机构办理流程图 2.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3.承诺办结时间:5.5个工作日(实地核查3个工作日) 4.市、县级履职事项 5.新建流程图,压缩14.5个工作日 6.公开 | ||
| 7 | 7.蚕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 行政审批类(行政许可) | 《蚕种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从事蚕种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取得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蚕种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申请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蚕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 冯一芸 | 1.流程图7:蚕种生产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图 2.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3.承诺办结时间:2.5个工作日 4.市、县级履职事项(农业农村厅决定) 5.新建流程图,压缩17.5个工作日 6.公开 | ||
| 8 | 8.蚕种经营许可证核发 | 行政审批类(行政许可) | 《蚕种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从事蚕种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取得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蚕种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申请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蚕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 冯一芸 | 1.流程图8:蚕种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图 2.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3.承诺办结时间:2.5个工作日 4.市、县级履职事项(农业农村厅决定) 5.新建流程图,压缩17.5个工作日 6.公开 | ||
| 9 | 9.一级扩繁场(生猪除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办理 | 行政审批类(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四条申请取得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依法决定是否发给生产经营许可证。其他种畜禽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具体审核发放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从事种畜禽或者商品代仔畜、雏禽生产经营,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第四条从事家畜卵子、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和祖代以上种畜禽(含品种和配套系)生产经营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发。从事父母代种畜禽(含品种和配套系)和商品代仔畜、雏禽生产经营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发,具体核发权限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 | 周兵 | 1.流程图9:一级扩繁场(生猪除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办理流程图 2.法定办结时间:45个工作日 3.承诺办结时间:2个工作日 4.市级履职事项 5.优化流程图,减少2个要件,压缩38个工作日 6.公开 | ||
| 10 | 10.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行政审批类(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二条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动物诊疗许可制度。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并在规定的诊疗活动范围内开展动物诊疗活动 | 胡凤珠 | 1.流程图10: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图 2.法定办结时间:15个工作日 3.承诺办结时间:4个工作日 4.市、县级履职事项 5.优化流程图,减少1个要件,压缩11个工作日 6.公开 | ||
| 11 | 11.动物诊疗许可证信息变更 | 行政审批类(行政许可)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动物诊疗机构变更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当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动物诊疗机构变更从业地点、诊疗活动范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办理动物诊疗许可手续,申请换发动物诊疗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胡凤珠 | 1.流程图11:动物诊疗许可证信息变更办理流程图 2.法定办结时间:15个工作日 3.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4.市、县级履职事项 5.压缩14个工作日 6.公开 | ||
| 12 | 12.兽药经营许可证办理 | 行政审批类(行政许可) |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二)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市、县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 钟铭 | 1.流程图12:兽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2.法定办结时间:30个工作日 3.承诺办结时间:6个工作日 4.市、县级履职事项 5.新建流程图,减少5个要件,压缩24个工作日 6.公开 | ||
| 13 | 13.兽药经营许可证信息变更 | 行政审批类(行政许可) |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兽药经营企业变更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到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 | 钟铭 | 1.流程图13:兽药经营许可证信息变更流程图 2.法定办结时间:无 3.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4.市、县级履职事项 5.新建流程图,减少1个要件 6.公开 | ||
| 14 | 14.生猪定点屠宰证办理 | 行政审批类(行政许可)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九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经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意见确定,并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 | 钟铭 | 1.流程图14:生猪定点屠宰证办理流程图 2.法定办结时间:无 3.承诺办结时间:10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审批时间) 4.市级履职事项 5.新建流程图,减少2个要件 6.公开 | ||
| 15 | 15.生猪定点屠宰证信息变更 | 行政审批类(行政许可)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九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变更屠宰厂(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 | 钟铭 | 1.流程图15:生猪定点屠宰证信息变更办理流程图 2.法定办结时间:5个工作日 3.承诺办结时间:2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审批时间),压缩3个工作日 4.市级履职事项 5.新建流程图 6.公开 | ||
| 16 | 16.审批新建或迁移农村机电提灌站(装机容量大于100千瓦)审批办理 | 行政审批类(行政许可) | 《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站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新建或迁移农村机电提灌站,装机容量小于100千瓦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审批;装机容量在100千瓦以上的,由市、州人民政府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审批 | 杨华 | 1.流程图16:新建或迁建农村机电提灌站(装机容量大于100千瓦)审批办理流程图 2.法定办结时间:无 3.承诺办结时间:8个工作日 4.市、县级履职事项 5.新建流程图 6.公开 | ||
| 17 | 17.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 行政审批类(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八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和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 | 刘强 | 1.流程图17: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办理流程图 2.法定办结时间:无 3.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4.市、县级履职事项 5.新建流程图 6.公开 | ||
| 18 | 18.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 | 行政审批类(行政许可) |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单位和个人从事水产苗种生产,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但是,渔业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苗种的除外。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产原、良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其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发放权限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 贾永顺 | 1.流程图18: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办理流程图 2.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3.承诺办结时间:4个工作日 4.市、县级履职事项 5.优化流程图,压缩16个工作日 6.公开 | ||
| 19 | 19.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变更、延续) | 行政审批类(行政许可) |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单位和个人从事水产苗种生产,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但是,渔业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苗种的除外。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产原、良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其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发放权限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 贾永顺 | 1.流程图19: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变更、延续)办理流程图 2.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3.承诺办结时间:4个工作日 4.市、县级履职事项 5.优化流程图,压缩16个工作日 6.公开 | ||
| 20 | 20.渔业船舶国籍登记(首次或重新申请) | 行政审批类(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条农业农村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 贾永顺 | 1.流程图20:渔业船舶国籍登记(首次或重新申请)办理流程图 2.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3.承诺办结时间:4个工作日 4.市、县级履职事项 5.优化流程图,压缩16个工作日 6.公开 | ||
| 21 | 21.渔业船舶国籍登记(变更、换发、补发、延续、注销) | 行政审批类(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条农业农村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 贾永顺 | 1.流程图21:渔业船舶国籍登记(变更、换发、补发、延续、注销)办理流程图 2.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3.承诺办结时间:4个工作日 4.市、县级履职事项 5.优化流程图,压缩16个工作日 6.公开 | ||
| 22 | 22.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 | 行政审批类(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从事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生产经营及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的,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发。 | 衡雪 | 1.流程图22: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2.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3.承诺办结时间:4个工作日 4.市、县级履职事项 5.优化流程图:压缩16个工作日 6.公开 | ||
| 23 | 23.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变更 | 行政审批类(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三条: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生产种子的品种、地点和种子经营的范围、有效期限、有效区域等事项。前款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核发许可证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在有效期内变更主证载明事项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并提交相应材料,原发证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办理变更手续。在有效期内变更副证载明的生产种子的品种、地点等事项的,应当在播种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并提交相应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原发证机关应当当场予以变更登记。 | 衡雪 | 1.流程图23: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办理流程图 2.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3.承诺办结时间:4个工作日 4.市、县级履职事项 5.优化流程图:压缩16个工作日 6.公开 | ||
| 24 | 24.农业植物检疫证书办理 | 行政审批类(行政许可) | 《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 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经过检疫:(一)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二)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第八条 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必须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经检疫未发现植物检疫对象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发现有植物检疫对象、但能彻底消毒处理的,托运人应按植物检疫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地点作消毒处理,经检查合格后发给植物检疫证书;无法消毒处理的,应停止调运。《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第二十三条从省外调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调入单位必须事先征得省植物检疫机构或其委托的植物检疫机构同意,并向调出单位提出检疫要求;调出单位必须根据该检疫要求向所在地的省级植物检疫机构或其委托的植物检疫机构申请检疫。从省内调出时,调出单位应当根据外省调入单位的检疫要求,向省植物检疫机构或其委托的植物检疫机构申请检疫。第二十五条凡调运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在调运前都必须取得由植物检疫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第二十六条植物检疫机构应按下列不同情况签发植物检疫证书:(一)在无植物检疫对象发生地区调运植物、植物产品,经核实确不带植物检疫对象的,签发植物检疫证书;(二)在零星发生植物检疫对象的地区调运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的,应凭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植物检疫证书;(三)对产地植物检疫对象发生情况不清楚的植物、植物产品,必须按照《检疫技术规程》进行检疫,证明不带植物检疫对象后,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发现有检疫对象时,必须严格进行除害处理,合格后签发植物检疫证书。 | 罗梨宾 | 1.流程图24:植物检疫证书办理流程图 2.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3.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检疫及专家评审时间除外) 4.市、县级履职事项 5.优化流程图,减少2个办理要件,压缩19个工作日 6.公开 | ||
| 25 | 25.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办理 | 行政审批类(行政许可) | 《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一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单位,必须有计划地建立无植物检疫对象的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基地…….植物检疫机构应实施产地检疫。《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各级植物检疫机构按有关规定,对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实施检疫,并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 | 罗梨宾 | 1.流程图25:产地检疫合格证办理流程图 2.法定办结时间:无 3.承诺办结时间:作物一个生产周期 4.市、县级履职事项 5.优化流程图,减少3个办理要件 6.公开 | ||
| 26 | 2.承担市本级农业领域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 | 26.对渔业及渔业船舶的监督检查 | 行政执法类(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六条 | 贾永顺 | 1.流程图26:农业行政检查流程图 2.市县两级履职事项 3.新建 4.公开 | |
| 27 | 27.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抽查 | 行政执法类(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 李露森 | 1.流程图26:农业行政检查流程图 2.市县两级履职事项 3.新建 4.公开 | ||
| 28 | 28.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地域范围、标志使用的监督检查 | 行政执法类(行政检查) | 《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李露森 | 1.流程图26:农业行政检查流程图 2.市县两级履职事项 3.新建 4.公开 | ||
| 29 | 29.对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志的监督检查 | 行政执法类(行政检查) |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四条 | 李露森 | 1.流程图26:农业行政检查流程图 2.市县两级履职事项 3.新建 4.公开 | ||
| 30 | 30.对农作物种子(含草种)生产、经营、质量的监督检查 | 行政执法类(行政检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九条 | 冯一芸 | 1.流程图26:农业行政检查流程图 2.市县两级履职事项 3.新建 4.公开 | ||
| 31 | 31.对肥料的监督检查 | 行政执法类(行政检查) | 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秦奕 | 1.流程图26:农业行政检查流程图 2.市县两级履职事项 3.新建 4.公开 | ||
| 32 | 32.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场所进行检查及对农药实施抽查 | 行政执法类(行政检查) |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曾洪波 | 1.流程图26:农业行政检查流程图 2.市县两级履职事项 3.新建 4.公开 | ||
| 33 | 33.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样 | 行政执法类(行政检查)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 钟铭 | 1.流程图26:农业行政检查流程图 2.市县两级履职事项 3.新建 4.公开 | ||
| 34 | 34.对动物防疫的监督检查 | 行政执法类(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 | 杨琴 | 1.流程图26:农业行政检查流程图 2.市县两级履职事项 3.新建 4.公开 | ||
| 35 | 35.对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检查 | 行政执法类(行政检查)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钟铭 | 1.流程图26:农业行政检查流程图 2.市县两级履职事项 3.新建 4.公开 | ||
| 36 | 36.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 行政执法类(行政检查)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李霞 | 1.流程图26:农业行政检查流程图 2.市县两级履职事项 3.新建 4.公开 | ||
| 37 | 37.对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检查 | 行政执法类(行政检查)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 胡金玉 | 1.流程图26:农业行政检查流程图 2.市县两级履职事项 3.新建 4.公开 | ||
| 38 | 38.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 | 行政执法类(行政检查) | 《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李春 | 1.流程图26:农业行政检查流程图 2.市县两级履职事项 3.新建 4.公开 | ||
| 39 | 39.对兽药的监督检查 | 行政执法类(行政检查) |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十四条 | 钟铭 | 1.流程图26:农业行政检查流程图 2.市县两级履职事项 3.新建 4.公开 | ||
| 40 | 40.对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捕捉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监督检查 | 行政执法类(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 贾永顺 | 1.流程图26:农业行政检查流程图 2.市县两级履职事项 3.新建 4.公开 | ||
| 41 | 41.植物检疫检查 | 行政执法类(行政检查) | 《植物检疫条例》第五条 | 蒲克茂 | 1.流程图26:农业行政检查流程图 2.市县两级履职事项 3.新建 4.公开 | ||
| 42 | 42.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监督检查 | 行政执法类(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 | 张启文 | 1.流程图26:农业行政检查流程图 2.市县两级履职事项 3.新建 4.公开 | ||
| 43 | 43.承担涉农行政处罚事项(权责清单第16-315项)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相关法律法规 | 船山区邓雪彬 | 1.流程图27:农业行政处罚流程图 2.市县两级履职事项 3.新建流程图 4.公开 | ||
| 44 | 44.承担涉农行政强制事项(权责清单第321-345项) | 行政执法类(行政强制) | 相关法律法规 | 船山区邓雪彬 | 1.流程图28:农业行政强制流程图 2.市县两级履职事项 3.新建 4.公开 | ||
| 45 | 计划投资财务与农业金融科(科长:王颢茗) | 1.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和改革试点 | 45.推进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贷款 | 其他类 | 《关于印发<遂宁市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遂府办函〔2021〕14号) | 罗松 | 1.流程图29: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农担贷)申报办事流程图 2.法定办结时间:无 3.承诺办结时间:4个工作日 4.市县两级履职事项 5.优化流程图。主体申报程序进一步优化,从原来逐级申报优化为县级审核推荐或市级审核推荐二选一,压缩1个审核环节,缩短2个工作日 6.公开 |
| 46 | 46.统筹开展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贷款贴息工作 | 其他类 | 《关于印发<遂宁市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遂府办函〔2021〕14号) | 罗松 | 1.流程图30: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贷款贴息办事流程图 2.法定办结时间:无 3.承诺办结时间:29个工作日 4.市县两级履职事项 5.新建流程图 6.公开 | ||
| 47 | 种植发展与农药肥料科(科长:赵锐) | 1.牵头起草全市农作物、种植业(粮油)发展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 47.开展种粮先进评选工作 | 其他类 |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巩固撂荒地整治成果夯实粮食安全基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遂农领〔2025〕2号)要求,参照《遂宁市农业农村局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遂宁市种粮先进”评选的通知》遂农函〔2024〕303号 | 罗春明 | 1.流程图31:遂宁市种粮先进申报流程图 2.法定办结时间:无 3.承诺办结时间:市局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 4.市县两级履职事项 5.新建流程图 6.公开 |
| 48 | 2.牵头耕地撂荒地整治相关工作 | 48.负责督导撂荒地复耕复种激励政策落实,组织开展撂荒地奖补资金拨付有关工作 | 其他类 |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巩固撂荒地整治成果夯实粮食安全基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遂农领〔2025〕2号)要求,参照上级种粮补贴流程梳理而成 | 罗春明 | 1.流程图32:遂宁市撂荒地复耕补助资金申报流程图 2.法定办结时间:无 3.承诺办结时间:市局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4.市县两级履职事项 5.新建流程图 6.公开 | |
| 49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科长:张峻翔) | 1.承担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监测工作 | 49.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奖励 | 其他类 | 关于印发《遂宁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遂农领办2023〔19〕号) | 张峻翔 | 1.流程图33: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奖励办理流程图 2.法定办结时间:无 3.承诺办结时间:市局办结时间14个工作日 4.市县两级履职事项 5.新建流程图,减少8个要件 6.公开 |
| 50 | 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夏劲松) | 1.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工作 | 50.做好种粮大户补贴核查相关工作 | 其他类 |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5〕163号)、遂宁市惠民惠农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平台 | 杨俊 | 1.流程图34:遂宁市种粮大户补贴申报发放流程图2.法定办结时间:无3.承诺办结时间:市局办结时间3天4.市县两级履职事项5.新建流程图6.公开 |
| 51 | 人事科(科长:刘月林) | 1.指导农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 51.遂宁市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工作 | 其他类 | 根据《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职称初定工作操作规程〉〈职称确认工作操作规程〉〈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遂人社发〔2024〕15号)文件及《遂宁市农业农村局、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系列职称制度>的意见》(遂农〔2019〕53号) | 丁宇微 | 1.流程图35:遂宁市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工作操作流程图 2.法定办结时间:无 3.承诺办结时间:市局办结时间11个工作日 4.市级履职事项 5.新建流程图 6.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