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府函〔2017〕37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遂宁市土地出让价款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十四条措施的通知》(遂府函〔2017〕36号)文件,加强对市本级历史形成的土地出让价款清欠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遂宁市土地出让价款清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杨自力 市长
副组长:向此德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邓 为 副市长
成 员:周宗利 市政府副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
温勉光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胡道军 市财政局局长
向 莉 市国土局局长
李 斌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蔡立春 市审计局局长
黄远新 遂宁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刘 娜 市河东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二、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土地出让价款清欠实施标准,逐宗研究土地出让价款违约金收取方式及协商解决纠纷中的重大事宜,研究土地出让价款违约金仲裁、诉讼案件中涉及政府职能的重大事项,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有关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国土局局长向莉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安排专人参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遂宁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