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
根据《四川省非税收入管理实施办法》(川财非〔2017〕7号),你单位接受的四川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捐赠资金8万元已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为支持开展好残疾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市政府领导批准,现预下达残疾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资金8万元。
请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管理,确保按照捐赠单位的意愿开展残疾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此项资金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1199项-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科目。
遂宁市财政局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