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008490032/2010-00010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10-07-07
  • 发布日期: 2010-07-07
  • 当前信息已于2023-03-13失效

关于调整市辖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07-0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市辖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通      

船山区、安居区人民政府,市级三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解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困难,确保其实际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遂宁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精神,经市政府五届6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071日起,市辖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65/人/月提高为220/人/月,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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