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008490032/2014-00017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14-04-30
  • 发布日期: 2014-04-30
  • 当前信息已于2023-03-13失效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消防工作安排》的通知(遂府办函〔2014〕52号)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4-3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府办函〔2014〕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全市消防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全市消防工作安排



  2014年,全市消防工作要以稳控火灾形势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进一步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加强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建设,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应急力量建设,全面提升社会抗御火灾风险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本地区“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并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城市火灾风险评估和消防安全评价,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制度,细化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各县(区)建立消防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消防工作的督查力度,对不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造成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或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要依法、依纪从严追究责任。

(二)强化行业、部门消防监管职责。各行业、各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监管职责,住建、规划、商务、教育、卫生、民政、旅游、文广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宾馆、饭店、商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旅游景区(点)、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安监、工商、交运、公安、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公安消防部门每半年要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消防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要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三)全面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各单位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保障必要的消防投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 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今年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100%实现“户籍化”管理。 以大型公众聚集场所、城区内的加油(气)站、火灾高危单位为重点,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投保工作。推动落实《四川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确保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二、夯实城乡消防基础

(一)科学编制城乡消防规划。结合新城建设、旧城改造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将消防专项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组织开展城乡消防规划、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检查。重点镇(乡)、风景名胜区、工业园区全部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其他镇(乡)和村庄在总体规划中明确消防内容。

(二)加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公共消防设施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确保落实。加大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取水码头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器材建设力度。明确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完成年度市政消火栓新建任务,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100%。年内,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启动大英县消防站迁建工作,年内完成立项、征地、建设方案规划任务。按照《2014年全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要求,按时完成物流港消防站、遂宁开发区消防站建设工作和消防车辆增配任务。

(三)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按照公安部、发改委、民政部等七部委《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群众志愿消防队和派出所专职消防文员队伍建设,确保人员到岗到位,出台相关管理规定和经费保障体制。 安居区拦江镇、射洪县金华镇、蓬溪县蓬南镇专职消防队年内建立并运行。

(四)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纳入本级应急工作范畴,落实经费和装备保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消防应急救援通信指挥信息化建设。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消防装备评估、发展意见,根据全市消防应急抢险救援形势任务的需要,科学合理增配一批消防应急抢险救援的车辆装备器材。针对本区域主要灾害事故制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联动演练,完善社会联勤保障机制。

三、严格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一)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坚持依法行政,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必须严格依法审批。质监、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要继续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质监、工商部门要依法吊销其准入资格和营业执照,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查处。 全力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技术审查检测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消防检测机构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由专业中介机构组织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审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日常监管。切实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审批质量和办事效率。年内,20%的建设工程实行施工图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完全分离。

(二)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常态机制。各级政府、行业部门要适时查找、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消防工作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火灾易发、高发的区域、场所和部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开展区域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各级政府应将火灾隐患突出区域列入改造、搬迁计划,积极改善火灾隐患突出区域的消防安全基础条件,推动区域性火灾隐患彻底根治。要深化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建立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据实上报、分级挂牌、分步整改、按期销案、升级督办制度,落实行业、部门的协调、督办责任,年内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率和按期销案率达到100%。

(三)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县(区)要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管理职责,建立网格化工作责任机制。每个网格落实工作人员、任务及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强化消防宣传培训,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年底前各县(区)创建城市社区和农村消防安全示范点不少于2个。推动志愿者担任“小网格”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各地对网格消防安全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年内至少进行一次培训。80%的街道、镇(乡),社区、村庄消防安全网格化建设达标,50%的镇(乡)配备1辆多功能轻型消防车或消防摩托车,并配备随车器材,30%的镇(乡)、村庄、社区建立专(兼)职、志愿消防队。

四、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一)抓好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深入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发挥宣传、新闻、教育、文广、妇联、共青团等有关方面作用,整合资源,形成社会化消防宣传氛围。在“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周”、“安全生产月”、“119” 消防宣传周以及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冬春季节开展大型消防宣传活动,增强宣传实效。

(二)发挥公众媒体的宣传作用。充分依靠社会力量和公共资源,搭建现代媒介传播平台,提高消防宣传覆盖面和效果。建立消防宣传联动机制,广泛开展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宣传。加大新闻媒体对重大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三)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加大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网络平台和“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建设,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奖励机制,发动群众参与排查火灾隐患,推动“火灾隐患随手拍”活动常态化。建立完善消防志愿者组织,各县(区)分别建立1支30— 100人规模的品牌志愿宣传服务队。

(四)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健全消防安全培训机制,将消防知识纳入义务教育、党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科普及普法教育培训内容,组织分管消防工作的镇(乡)长、村(社区)“两委”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要贯彻落实《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确保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持证上岗,增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消防管理能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