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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008490032/2013-00043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13-06-13
  • 发布日期: 2013-06-13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遂宁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6-1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经评审公示,市政府决定将“象山镇火龙烟花制作”、“胡氏剪纸”2个项目确定为遂宁市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为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遂宁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附件

  
  遂宁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2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个人
一、传统手工技艺
1 1-1 象山镇火龙烟花制作 大英县文化馆
二、民间美术
2 1-2 胡氏剪纸 胡艺刀艺术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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