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号:“关于遂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
情况审计结果”
2018年第1号
(总第77号)
关于遂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遂宁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对遂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市供销社)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市供销社承担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行业管理等职能。
审计结果表明,市供销社建立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能遵守相关财经法规规定,经费开支基本合规,财务核算基本清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单位的财务情况,但在财政收支预算管理、会计规范核算及往来款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待完善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预算列支
经抽查,2017年市供销社超预算列支差旅费、办公费、会议费、租赁费等共计58.72万元。
(二)往来款未及时清理
截至2017年底,市供销社因企业改制等原因形成账面长期挂账往来款共计301.87万元,余额2年以上未发生变化。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
2017年,市供销社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共计56.55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市供销社根据审计提出的处理意见正在积极组织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