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市人口自身均衡发展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建成承接现代产业转移的发展高地、成渝经济区快速崛起的现代生态田园城市,努力建设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四川省“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和《遂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人口发展的主要成效
“十一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核心,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重点,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和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目标。一是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全市年均出生人数29988人,年均出生率7.96‰、死亡率5.82‰、人口自然增长率2.14‰,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5以内。2010年年末总人口381.43万,成功实现总人口控制目标。二是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2010年底全市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8%,初中毕业生升学率80%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由2006年的81.0%上升到2010年的93.6%,婴儿死亡率由2006年的7.9‰下降到2010年的6.3‰。三是人口城镇化水平逐步提升。大力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加速推进人口城市化进程。人口城镇化率由2006年的33.2%上升到2010年的38.4%,上升了5.2个百分点。四是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新进展。社会保障事业进展迅速,城乡参加养老保险人数呈逐年增长态势,2010年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40.5万人。五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通过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制定并落实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系列社会经济政策,建立和实施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制度,严厉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案件等系列措施,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六是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纵深推进。先后出台一系列关于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强化三线(党政线、责任部门线、计生业务线)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全市已基本建立起了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的长效机制。七是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强化宣传倡导,各级党校定期对县、乡、村干部进行人口政策、理论及法律法规教育;运用大众媒体强化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奖励优待政策的宣传教育。全市新建生育文化中心65个、生育文化小区6个、生育文化大院1260个、计生中心学习户2694户。八是人口计生服务体系日臻完善。以县站为龙头,中心站为骨干,乡镇服务站为基础,村服务室为网底,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新型技术服务体系初步形成;船山区、蓬溪县分别获得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区)称号;安居区获得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区称号。九是依法管理全面加强。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基层文明执法活动,着力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十一五”期间,全市没有发生一件因执法不当引发的恶性事件。建立健全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体制,深入开展便民维权活动,多次受到国家人口计生委高度肯定。免费为流入育龄妇女提供查病、查环、查孕服务达2.5万人次。十是人口信息化建设进展顺利。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PIP系统),实现了数据省级大集中和省、市、县、乡四级网路互联互通。为我市“十二五”人口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时期,在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大力支持地震灾区发展振兴和成渝经济区进入国家战略等重大利好政策环境下,我市迎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随着现代产业转移发展高地的快速推进、现代生态田园城市的快速崛起、经济发展方式的加快转型、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的跨越发展,必将为全市人口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工作保障。
同时,“十二五”时期,我市人口发展呈现出人口总量继续惯性增长、人口密度高、人口结构问题突出、人口素质亟待提高、生育反弹压力增大等新特点。
一是人口基数大、密度高。2010年全市户籍人口381.43万。由于人口惯性增长作用,“十二五”期间,全市人口呈低增长率、高增长量的发展态势。据预测,未来10年全市平均每年净增1.2万人。“六普”数据显示,我市户籍人口密度711人/平方公里,远高于全省186人/平方公里的平均水平。
遂宁市“十二五”时期人口总量预测
年份 | 总人口(万人) | 自增率(‰) |
2011 | 382.3 | 2.51 |
2012 | 384.1 | 3.00 |
2013 | 386.0 | 3.50 |
2014 | 388.0 | 3.50 |
2015 | 390.0 | 3.50 |
二是人口年龄结构问题凸显。农村人口比重大,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劳动适龄人口量多质弱。“十二五”期末,全市少儿系数约为11.9%,老年系数约为10.2%,老年抚养比将由2010年的10.5%上升到2015年的13.1%。养老保障日益沉重,老年人医疗消费支出压力增大,老年社会服务需求迅速膨胀,“银色浪潮”将直接冲击社会经济发展。
遂宁市“十二五”时期人口年龄结构预测
年份 | 年龄中位数(岁) | 少儿系数(%) | 老年系数(%) | 老少比(%) | 社会负担系数(%) |
2011 | 35.93 | 12.82 | 8.67 | 67.63 | 27.37 |
2012 | 36.47 | 12.58 | 9.06 | 72.02 | 27.62 |
2013 | 37.01 | 12.34 | 9.45 | 76.58 | 27.86 |
2014 | 37.55 | 12.10 | 9.84 | 81.32 | 28.11 |
2015 | 38.09 | 11.86 | 10.23 | 86.26 | 28.35 |
三是人口素质亟待提高。受生物、社会、环境等因素影响,“十一五”期间,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呈持续上升趋势。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高素质人才尤显匮乏。
四是生育反弹压力加剧。生育旺盛期的育龄妇女人数呈逐年增加趋势,渐入第四次生育高峰期,加之独生子女将陆续进入婚育期、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增多,控制二孩、多孩生育任务艰巨等因素,任何工作上的偏差和失误,都可能导致生育水平反弹。
遂宁市“十二五”时期人口出生人数和出生率预测
年份 | 出生人口(万人) | 出生率(‰) |
2011 | 3.1 | 8.02 |
2012 | 3.4 | 8.87 |
2013 | 3.5 | 9.09 |
2014 | 3.6 | 9.30 |
2015 | 3.6 | 9.25 |
五是人口计生事业面临挑战。在新的形势下,人口计生事业发展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主要反映在: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差距仍然较大;工作手段和措施难以保障目标任务的完成;利益导向的力度不足以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尚未完全形成;社会经济政策相互衔接不够,部分政策对人口计生工作有负面影响;流动人口的计生服务管理缺少有效办法等。
三、“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的思想理念,按照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取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制度创新,完善人口政策体系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提高人口素质,积极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增进家庭发展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加快人力资源大市向人力资本强市转变,推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基本原则:
(一)坚持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加强基本国情、国策的宣传教育,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考虑控制数量与改善结构的关系,着力创新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工作思路与方法。
(二)坚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处理好人口与发展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实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家庭发展能力的协调推进、同步发展。
(三)坚持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辩证分析人口的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内部诸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建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相互衔接、良性互动的人口政策体系,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四)坚持人口发展综合决策。坚持人口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将人口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兼顾、综合决策。坚持在社会经济政策出台前开展对人口计生工作发展影响的综合效应评估,推动政府、部门和区域间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政策协调配套。
(五)坚持实施综合治理。动员全社会力量,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法律、政策、教育、经济等措施综合治理人口问题。
四、“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的目标
(一)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目标。2015年,全市总人口控制在390万人以内,年平均出生率控制在10‰以下,人口自然增长率年均控制在3.5‰以内,政策生育率稳定在82%以上,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5以内。
(二)提高人口素质目标。普及学前1年教育,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80%,高中毛入学率达到85%;免费婚检率稳定在50%以上;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遏制出生缺陷发生率持续升高势头;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33/10万人以下,婴儿死亡率下降到5‰以下。实现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等服务均等化。
(三)优化人口结构目标。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至107左右。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建立。提升社会化养老服务能力。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扶持残疾人的政策措施更加完善。
(四)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促进人口合理分布目标。实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覆盖率达到85%,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实施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优化人口空间分布格局,人居环境逐步改善,人口城镇化率逐步提高。
(五)建设和谐幸福家庭目标。支持家庭发展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谐幸福家庭覆盖率进一步提升。
上述指标中,人口总量、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约束性指标,其他指标为预期性指标。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约束性目标的完成,力争预期性目标的实现。
五、“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
统筹人口与发展。坚持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动相关部门制定更加有利于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政策措施;加强社会经济政策与人口政策的统筹协调,逐步建立健全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衔接配套的人口政策体系,确保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坚持将人口计生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融入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做到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
全面推进法制计生。坚定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基层文明执法活动,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行政执法考核评估,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维护法律严肃性。全面提高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奖励优待政策的宣传教育实效性,着力提高基层群众对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率。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形成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环境。
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为补充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奖励(奖扶)金。继续实施农村独生子女救助、节育手术并发症救助、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励、农村独生子女考大学奖励等制度和平安保险、医疗优惠、关爱女孩、出生缺陷干预等保障制度。继续实行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技术服务制度和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制度。加强综合协调,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业培训、集体收入分配、林权制度改革、扶贫开发、征地补偿、社会救助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双女户给予优惠。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
完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加强市计划生育指导所、县(区)服务站和乡(镇)中心服务站的标准化建设,对普通乡镇服务站和村(居)服务室分步实施规范化建设。有计划地更新县级服务站和乡镇中心服务站的服务设施设备;实施技术人才培训计划,提升技术服务队伍水平。发挥市指导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功能,加强县级服务站、乡(镇)中心服务站、普通乡镇服务站的服务能力建设,利用好计划生育服务车流动服务的功能,实现固定服务与流动服务的相互衔接。继续开展“国优”、“省优”和“四优一满意”服务站创建活动。组织实施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试点和全面实施工作。到“十二五”末,育龄群众对优生优育知识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计生服务机构对政策照顾生育家庭优生指导率达到100%,农村计划怀孕夫妇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85%以上,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达到90%以上,育龄妇女接受生殖健康基本项目服务达到80%以上。理顺药具管理体制和发放渠道,构建规范、科学、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实现药具免费发放全覆盖。加强市、县、乡三级药具管理和发放,巩固药具机构标准化建设成果。完善药具数字化管理服务体系,实现省、市、县药具管理服务的优质联网。到“十二五”末,药具应用率达到98%以上,药具有效率达到98%以上,随访率达到99%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9%以上,药具社会营销网络和质量监测体系趋于完善。
遂宁市“十二五”技术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规划
机构 年度 | 县级站(个) | 乡镇中心站(个) | 乡镇普通站(个) | 村(居)服务室(%) | 市计生指导所(个) | 市药管站(个) |
2011 | 1 | 5 | 2 | 30 | ||
2012 | 1 | 5 | 4 | 50 | ||
2013 | 3 | 4 | 80 | |||
2014 | 3 | 4 | 100 | |||
2015 | 1 | 1 | ||||
合 计 | 2 | 16 | 14 | 260 | 1 | 1 |
遂宁市“十二五”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规划
年度 机构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合计 |
县级站人员(%) | 20 | 40 | 60 | 80 | 100 | 300 |
乡镇中心站人员(%) | 10 | 20 | 40 | 60 | 80 | 210 |
遂宁市“十二五”创建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规划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
国优 | 1 | 1 | |||
合计 | 1 | 1 |
遂宁市“十二五”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主要项目规划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
优生优育知晓率(%) | 80 | 85 | 90 | 90 | 90 |
生殖健康服务率(%) | 50 | 60 | 70 | 70 | 80 |
再生育优生指导率(%) | 80 | 80 | 80 | 80 | 100 |
综合节育率(%) | 89.82 | 90 | 90 | 90 | 90 |
免费优生健康检查率(%) | — | — | — | — | 85 |
遂宁市“十二五”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经费投入规划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
投入经费(万元) | 1200 | 1500 | 1600 | 1800 | 2000 |
注:含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服务设备装备配置及更新。
创新人口计生工作思路。深入推进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全面建立起“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建立党政主导、依法自治、民主管理、维权自律的自治框架,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创建示范活动,落实村(居)干待遇,激发履职积极性。强化高层倡导,全面推进党政干部人口理论教育,加强人口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构建网络宣传教育平台,大力普及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知识,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氛围。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区)为载体,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升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水平,提高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二)全面提高人口素质
提高人口健康素质。积极推进优生促进工程,全面实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大力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加强婚前、孕前咨询指导。建立产前诊断网络,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诊疗工作。加强部门协作,积极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建立孕产妇健康状况监测系统。全面落实孕产妇住院分娩政策,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加强对未婚人群、流动人口和老年人口的生殖健康服务,扩大优质服务覆盖面。开展健康教育和全民健身运动,大力普及健康知识,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提高人口科学文化素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优化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和区域差距。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对中等职业教育和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实行补贴制度,探索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职业技能培养模式。积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升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国民受教育年限。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问题。积极开展人口早期教育,大力发展老年教育,重视特殊教育。
提高人口思想道德素质。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推进公民道德素质和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民思想道德素养。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健康人格教育。大力倡导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文明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三)着力优化人口结构
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回归正常。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促进男女平等,逐步形成关爱女孩的社会氛围。继续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制定和完善B超、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器械等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全面实行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动态监测。依法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人工终止妊娠、非法生产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器械和溺弃、残害女婴、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到“十二五”末,力争出生人口性别回归正常。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定与经济社会政策互相支撑的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体系。加快完善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独生子女父母和失去自理能力的高龄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和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建立以家庭为主导、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养老社区创建活动。制定养老服务产业的管理制度,鼓励国有、民营资本进入养老产业,促进养老产业健康发展。
促进人口充分就业。坚持就业优先,把促进劳动人口充分就业纳入政府目标,强化责任考核。建立政策明晰、运作规范、效果明显的就业导向、扶持政策体系和城乡一体化就业体制,努力增加就业容量。建立专业人才创业园区,制定优惠政策,营造创业环境,提升科研成果转化力。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到基层就业。整合利用各类教育资源,强化就业培训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
(四)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
统筹城乡和区域人口发展。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平等共享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大力实施人口城镇化战略,努力将城镇化率提高到40%左右。坚持把人口规划与城镇规划、产业规划、就业规划结合起来,统筹人口分布与产业布局,实现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合理配置,增强城镇产业聚集能力和人口吸纳能力。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
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建立流动人口享有均等化公共服务的保障机制,将流动人口服务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生活。协同有关部门解决流动人口在就业、医疗、定居、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促进流动人口享有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建立以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现居住地与户籍地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监测体系和服务网络。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实时变动、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动态监测流入地政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的激励和督导。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建设进程,努力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效能。
优化人口空间分布。根据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实施积极的人口迁入政策,鼓励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外来人口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定居落户;采取有效政策措施,引导人口向资源承载力强、经济发展空间大的区域聚集,使人口分布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促进人口与经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
(五)建设和谐幸福家庭
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完善相关经济社会政策,构建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家庭致富及养老保障等政策体系,稳定家庭功能。加大对孤儿监护人家庭、老年人家庭、残疾人家庭、受灾家庭等特殊困难家庭的政策支持力度。提高居民住房保障水平。将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以上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范围。免费为符合条件的育龄群众提供再生育技术服务。
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开展“幸福家庭•和谐发展”活动。探索建立以家庭为中心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初级家庭保健、儿童早期发展、青少年及其父母的家庭教育指导、更年期家庭成员与计划生育家庭老人的生理心理咨询、流动家庭与留守家庭关怀等服务。关注大龄青年的婚育问题。
建设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等活动,传承传统家庭美德,弘扬尊老爱幼、家庭和美、邻里互助、社区和睦的社会风尚。大力倡导婚姻自由平等、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社会性别平等的观念。引导家庭成员培育积极健康、负责任的婚育行为和科学文明、低碳环保、健康绿色的生活方式与习惯。
(六)创新人口计生工作机制
建立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机制。面对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形势和工作要求,通过综合改革,建立“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的工作机制,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人口计生工作上新台阶。
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协调机制。形成以市人口计生委牵头的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协调机制。
完善目标管理责任机制。坚持和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线”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法人负责制。建立和完善年度人口计生工作激励机制,对在年度考核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健全和完善人口计生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对因失职和弄虚作假导致人口计生工作严重滑坡和人口失控的,按照《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川委发〔2008〕3号)严厉查处。坚持把人口计生目标责任的落实情况作为衡量党政领导干部政绩和选人用人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七)建立人口发展决策支持体系
建立全员人口管理监测体系。加强市、县、乡信息化硬件建设,更新和配齐所需设施设备,建设稳定的人口计生信息化队伍。采取自主采集、部门交换、信息整合等多种形式,全面建成全员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创新人口发展指标体系和人口动态监测评估机制,构建人口发展综合决策支持系统。推进人口计生业务应用平台建设,完善机构人事、财务管理、避孕药具、流动人口等业务管理系统;按照“信息带动、需求引导、个性服务”的思路,探索建设面向公众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系统。
组织实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及时掌握和分析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的变动情况,组织开展对人口城镇化、劳动力供需、人口老龄化、资源环境承载力、人口发展与社会管理、公共资源配置、经济结构调整等重大问题的研究,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决策支撑。深入研究全市人口发展趋势及突出矛盾,制定与遂宁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人口发展指标体系和宏观调控政策。完善人口预报、预警制度,及时发布人口安全预警信息。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引导各级干部充分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继续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完善“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六大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要求,确保“十二五”期间全市财政对人口计生事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年度投入人口计生事业经费足额投入到位,保障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和政策法规规定的各项计生奖励优惠政策等经费的支出。
(三)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县、乡人口计生机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村(居)计生专干,按照不低于村(居)支书报酬80%的标准落实待遇。对长期从事村(居)计生工作的,探索建立制定养老保障等优惠政策。加强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建立完善计生干部和技术人员人才引进、继续教育、进修培训、岗位练兵的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县、乡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专业知识培训,全面依法行政能力。到2015年,全市45岁以下计划生育干部中,市级应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水平,80%达到本科以上文化水平;县级80%达到大专文化水平,50%达到本科文化水平;乡级60%达到大专文化水平。加强计生技术骨干人员培训,到2015年,县级指导站所有技术人员达到医技大专以上学历水平,乡级服务站技术人员80%以上达到大专学历水平。所有在岗医学技术服务人员均应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执业资格和证书。
(四)加强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建立衔接统一的层级规划体系,要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和有关部门要依据本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按年度分解到各县区,严格落实,不得突破。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和民主决策、公共参与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鼓励公众参与,增强规划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