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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遂宁市市本级第六次挂牌出让公告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9-09-17 16:5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遂自然资规公〔2019〕11号
 
经遂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遂宁市城区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应价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址及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于2019年 9月19 日至2019年 10月11 日16:00,在网上提交申请,并根据网页提示完成报名程序。网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9年10 月11 日16:00。此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名。
经网络电脑系统自动审查,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由网络系统给予申请人确认信息,具体操作见网站提示。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于报名期间到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矿产出让事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资料,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参加挂牌活动。
除明确要求需提供的报名资料外,竞买者必须提供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取消其竞买资格。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价,挂牌时间为:

2019年10月12 日9:00时至2019年10月22日16:0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见挂牌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土地矿产出让事务中心(嘉禾东路6号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二办公区二楼)
联系人:于兰、张昕,联系电话:0825-2265133、0825-2310750。
九、说明
1.竞买者必须登录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助注册并设置账号和密码。
2.竞买者在网上注册、报名、竞价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联系电话:13882517677(邓瑜)
 
    附件:2019年遂宁市市本级第六次挂牌出让宗地情况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17日


 
附件

序号 地块位置 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设计条件 起始价
(万元/亩)
保证金
(万元)
其他
规划用地
性质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
密度
建筑控制高度
1 云龙路东侧、象山路北侧西宁XC12-04-06地块 23367.68平方米
(35.05亩)
工业
用地
二类
工业用地
不小于1.5 不大于20% 不小于40% 不大于30米 9.6 70 自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2 中环线南侧、规划道路东侧西宁XC13-02-06(01)地块 33288.06平方米
(49.93亩)
工业
用地
二类
工业用地
不小于1.5 不大于20% 不小于40% 不大于30米 9.6 100 自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3 中环线南侧、规划道路东侧西宁XC13-02-06(02)地块 40981.78平方米
(61.47亩)
工业
用地
二类
工业用地
不小于1.5 不大于20% 不小于40% 不大于30米 9.6 120 自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4 中环线东侧、遂乐路北侧西宁XC13-03-07地块 66672.08平方米
(100.01亩)
工业
用地
二类
工业用地
不小于1.0 不大于20% 不小于30% 不大于24米 9.6 200 自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5 云龙路西侧、规划道路南侧西宁XC13-03-09(01)地块 99881.22平方米(149.82亩) 工业
用地
二类
工业用地
不小于1.5 不大于20% 不小于40% 不大于30米 9.6 300 自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6 云龙路西侧、遂乐路北侧西宁XC13-03-09(02)地块 52097.07平方米
(78.14亩)
工业
用地
二类
工业用地
不小于1.5 不大于20% 不小于40% 不大于30米 9.6 160 自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7 云龙路西侧、遂乐路北侧西宁XC13-03-09(03)地块 45454.43平方米
(68.18亩)
工业
用地
二类
工业用地
不小于1.5 不大于20% 不小于40% 不大于30米 9.6 140 自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2019年遂宁市市本级第六次挂牌出让宗地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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