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为更好推动《关于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意见》落地实施,现就《关于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出台的背景
为支持鼓励建筑业做大做强,省内部分市(州)先后以市(州)政府名义出台激励政策,以优化营商环境、扶持建筑业发展,并实现增加税收和产值。各地都拿出真金白银吸引优质市外企业入驻,支持帮助企业拓展市场,推动建筑产业园区建设、建立发展基金等方面入手,成效明显。如2018年度,宜宾市政府给予建筑产业领域各类奖励4740多万,当年建筑业税收增加5.25亿元,增幅达42.3%。达州、绵阳、泸州当年建筑业税收增幅分别达35.9%、34.4%、32.1%,对增加建筑业产值和税收成效非常明显。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市企业外出承揽业务艰难,在本地也丧失大部分江山,造成税收流失、纳入GDP核算的产值降低。
二、我市建筑业基本情况
一是企业资质等级普遍偏低,承揽业务困难。截至2019年7月6日,我市有建筑施工企业839家,其中有施工总承包企业314家,特级企业0家,一级企业7家,居全省第17位,二级企业108家,居全省第9位。2017年以来,在我市办理施工许可证的900余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71%的项目为外地企业承揽,政府投资项目更是达到90%以上。二是我市建筑业产值低,尤其是省外产值低。2018年,我市建筑业产值436.8亿、居全省第九位,同比增速32%、位居全省第5为。省外产值方面,我市44.6亿元,仅占10.21%。泸州市产值为300多亿元,是我市的7倍多。三是纳税额占建筑业产值比例低。2018年,我市建筑业纳税9.05亿元,远远低于泸州市的29.35亿元、绵阳市的18.6亿元、宜宾市的17.66亿元、达州市的17.54亿元。每100亿统计建筑业产值纳税额,我市2.06亿,泸州市2.33亿,绵阳市2.48亿、达州市3.42亿,宜宾市3.66亿,均比我市高出20%—78%。
三、起草过程
(一)组织考察学习。为作好文件起草工作,我局及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沟通,根据他们的建议,我局5月21至5月22日到宜宾、泸州进行实地考察交流,学习宜宾、泸州、绵阳、达州四个市有关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办法,根据学习考察情况撰写考察报告并做好起草准备工作。
(二)广泛征求意见。我局分别于5月24日、5月29日分别召集县(区)和市直园区住建局长、30家企业负责人座谈,就如何推动我市建筑业发展征求意见,共收集到13类41条意见建议,建议中提到其他市(州)已实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根据收集的意见,结合其他市州的做法,我局起草了代拟稿。为认真落实邵书记关于多征求意见尤其是企业意见的批示精神,7月9日,孝廉副市长组织召开全市建筑业发展大会筹备会议,我局就已起草代拟稿再次征求21个部门意见和8个县(区)、园区意见,各县(区)、市直园区又分别组织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开发企业、商品混凝土企业、装配式建筑企业、建筑业协会等共75个单位代表座谈,广泛收集意见。7月31日,市司法局以遂司法审函〔2019〕80号文件对上述三个文件提出审查意见,并建议三个文件均以市住建局名义印发。
四、主要内容
《关于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包括提升建筑企业竞争实力、鼓励建筑企业创先争优、积极拓展建筑市场业务、营造良好建筑市场环境、强化要素保障、适用范围及对象。具体如下:
1.鼓励企业资质升级增项。一是现金奖励。(每个市都有此措施,只是范围不一,有的地方升二级、一级、特级都奖励。如升特级资质,宜宾奖励500万元,达州、泸州奖励300万元,绵阳奖励100万元。)结合我市财力和工作实际,我市规定升一级企业奖励50万元,升特级企业奖励300万元。(因为奖励少了没竞争力,多了财政承受不了。同时,因为我市二级企业有100多家,已不算少,因此升二级没有列入奖励。本款还采纳了财政部门意见,增加了“被降低资质等级后重新晋升为原有资质等级的,不享受该项升级奖励”)。二是主动协调。对晋升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的企业,要求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做好上级部门汇报及相关协调,争取支持。
2.加大企业人才培育力度。借鉴外地作法,主要包括培养引进人才奖励每人1万元、对注册在本地企业的建造师免费开展继续教育。另外,未避免奖就转走的问题,采纳市场监管部门的建议奖励3年内分期支付。(其他市州规定5年内不得转出,否则退款,我市市场监管部门认为企业来去自由、不允许转走于法无据,建议分期支付。不过征求意见中也有认为5年禁止期太长,建议缩短。鉴于此,我市在时间缩短的同时实行分期付款)。
3.激励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主要是净增产值每1亿元奖20万元。在征求意见中,部分企业反映原有奖励门槛高、小企业难得到,所以增加了新入统计库企业的相应奖励明确为年产值2000万奖励10万元,每增加2000万元追加奖励2.5万元,直到1亿元达到20万元的奖励。
4.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在孝廉副市长组织的筹备会议上,按邵书记的批示精神对评选龙头骨干企业办法进行了修改。
改为评建筑“规模10强企业”“纳税10强企业”;房地产“规模10强企业”“纳税10强企业”;建筑房地产“10佳优秀企业”。
5.大力引进市外优质企业。参照本地企业资质升级奖励,一级企业奖励50万元,特级企业奖励300万元。
6.鼓励本地企业对外拓展。按当年市外产值纳税额地方所得部分的20%给予奖励,享受此奖励企业,不再享受当年净增产值奖励,以避免重复奖励。(借鉴外地作法,宜宾执行当年市外产值每完成1000万元,奖励业5万元,不封顶;达州是按企业对外拓展业务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等,按地方留存部分20%的标准奖励,广安是按地方留存的5%奖励。同时明确了“享受此补贴企业,不再享受当年净增产值奖励)。
7.积极扶持本地建筑企业。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联合承建、分包工程,当年本地企业每完成建筑业产值1000万元,依法纳税入统的,奖励市外企业2万元,奖励不设置上限。(借鉴宜宾思路,此款主要是为我市建筑企业承揽业务以增加税收。宜宾是奖励5万。因为我市财政认为奖励金额较大存在政策风险,因此我市减为2万。简单测算了一下:外地总包企业将1000万工程分包我市企业,首先我市企业将增加1000万建筑业产值;其次1000万产值,综合下来,按5%纳税比例计算,将纳税50万,假设地方分成50%,则我市增加税收25万,拿出2万奖励,财政还可得23万)。
8.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按照《遂宁市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遂府发〔2018〕10号)等文件规定,由发改委牵头建立全市统一建筑诚信企业名录库,实行建设工程招标“三标”。(“三标”即商务标、技术标、诚信标。该规定是学习成都、宜宾的作法,关键是要建立平台。宜宾是由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具体实施,原方案也建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
9.推动建筑产业园区建设。这是各地普遍作法,今后实施还需考察。
10.着力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一是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及以下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业务,在我市注册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中,按照中标候选人随机评定机制确定中标人。宜宾也是明确规定由本地企业承建。二是政府投资项目除桥梁、隧道、钢结构等有特殊施工技术要求外,一般不得设置过高资质、类似业绩、人员资格等条件。这两点是各地普遍作法,对保护本地企业、防止围标、串标效果较好。
11.大力推动绿色建材发展。主要借鉴宜宾、泸州作法。征求意见中,部分建议要建立本地绿色建材目录和企业目录,确有必要。
12.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各地普遍作法。今后协会脱钩,部分事项可通过社会购买实现。
13.实行入遂信息公开制度。学习绵阳作法。掌握入遂企业实际情况,有力于加强标后监管、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