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
一、 职能简介.............................................................................. 1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6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5
第四部分 附件................................................................................. 18
第五部分 附表................................................................................. 3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6
二、收入决算表.......................................................................... 36
三、支出决算表.......................................................................... 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6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6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6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6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6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6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6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6
1.主要职能。
1986年,市质检所经遂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2015年6月,根据遂宁市编委批复(遂编发〔2015〕42号文件),设立质检所,为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共6个部门,内设综合办公室、质量技术部、技术委员会、业务部、检验部、门检中心。职能职责是负责食品及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工作和开展产品质量检测相关技术服务。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1986年,遂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简称为遂宁市质检所)经遂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遂市编委发(86)字第093号文批准成。2015年6月,根据遂宁市编委批复(遂编发[2015]42号文件),设立遂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为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019年机构改革,质监局、工商局及食药局合并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直属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市质检所现拥有试验办公场地近2000平方米(其中食化中心1200m2,物检中心700m2),固定资产1926万元,设备原值1600余万元。拥有检测设备330余台(件)。目前,全所共具备21大类,690个产品、1450个参数的法定检验资质,涉及食品、化工、轻工、建材、机电等产品领域。另外,以市质检所为母体筹建的省门检中心“四川省建筑门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有检验、实验用房3000平方米,检验仪器设备 66 台(件),设备原值 250余万元。具备门窗类19种产品,161个参数的检测能力。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市质检所现有在编人员15人,临聘人员1人,退休人员10人。在编人员中硕士研究生2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4人,工程师7人,助理工程师2人,管理人员2人。
一、精心组织工业产品监督抽查。一是做好抽样前准备工作,内部开展抽样前培训会5次,编制了电线电缆、水泥、木门等产品抽查方案12份。二是完成2021年第二批省级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工作,共抽查产品90批次,完成率100%。其中,抽查建筑用砖30批次;在遂宁、广安抽查定配近视眼镜50批次;在泸州、成都等地抽取防盗门、防火门10批次。三是按计划完成市级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共抽查电线电缆、水泥、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等8种工业产品,抽查对象81家、抽查样品97批次,85批次样品检验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2.4%;四是完成“新冠病毒防疫期间非医用重点日常防护用品”市级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湿巾、非医用消毒剂等产品19批次。完成2021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产品质量市级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对象66家,抽查样品80批次。五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完成4批次防盗安全门、2批次建筑用砖、1批次复合肥料、1批次纸杯不合格企业整改后复查抽检。同时,作为初检机构,配合市局监督科向异议提出企业做好解释工作,帮助企业分析产品缺陷产生的原因及改进措施。
二、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风险监测。一是做好工业产品、日用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集工作,完成了橡皮泥和复混肥料2类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在全市流通领域内采集样品共计 90组,重点监测产品的安全指标共计510项,并结合检验数据结果和现场采集信息,深入系统地分析,科学准确地评估监测产品存在的风险,形成风险监测报告2份。二是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监测工作,共抽查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30家,抽查样品24批次。
三、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一是配合市局对全市各县(市、区)主城区和8个乡镇开展“瘦身”钢筋专项检查工作,检查钢筋销售商户23家,抽取钢筋样品11批次,发现问题产品7批次。二是配合市局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抽查成品油3批次、车用柴油4批次。配合市局监督科开展液化石油气抽查工作,抽查液化石油气13批次。三是配合市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产品检查,制作了无磷洗涤剂、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产品的识别方法指南,现场对23个塑料袋、农用地膜产品进行了厚度检测。
四、开展乡镇市场产品质量调查“三进”活动。对我市三县两区21个乡镇的电取暖器、电线电缆、一次性餐饮具、农资、儿童玩具、钢筋等六大类12种产品进行质量状况调研,共走访商户170余家,调研产品320余个,并结合调查结果,对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进行了深入系统分析,提出监管过程中合理化建议,形成了高质量的调查报告1份。
五、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送服务活动。一是成立技术团队深入水泥产品及防盗安全门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调研工作,了解企业质量问题和技术需求。组织水泥和防盗安全门生产企业召开了质量检测技术服务座谈会,制定服务重点和帮扶措施,与企业开展数据比对10次、免费委托检测62批次、人员培训16人次。二是开展钢筋生产企业服务需求调查,免费为川中建材提供了钢渣成分分析检测服务。
六、为社会提供免费技术服务。一是充分发挥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作用,积极配合开展多种公益活动。在“3·15”“质量月”“科技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期间,开放实验室4次,共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高校师生、市民及媒体等150余人次来我所实验室参观。二是免费提供检验技术服务。受理消费者产品质量问题电话咨询答疑80余次,为企业提供免费检测服务。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39.7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5万元,下降11.7%。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预算。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入决算情况说明
年本年收入合计339.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5.03万元,占95.6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69万元,占4.32%。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出决算情况说明
年本年支出合计33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97万元,占83%;项目支出57.75万元,占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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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5.0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3万元,增长7.01%。主要变动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8%。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3万元,增长7.01%。主要变动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1.82万元,占83.6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89万元,占7.35%;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0.31万元,占3.17%;住房保障支出支出(类)支出19.01万元,占5.8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25.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款)质量安全监督15(项): 支出决算为43.06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款)事业运行50(项): 支出决算为228.7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事业单位离退休01(项): 支出决算为7.34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 支出决算为16.5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支出决算为10.31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支出决算为19.01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1.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7.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4.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68万元,占99.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占0.8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1.73万元,增长21.76%。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增多。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68万元。主要用于抽检业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05万元,下降38.46%。主要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0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蓬溪市场监管局来遂交流检验工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遂宁市质检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遂宁市质检所共有车辆3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主要用于业务抽检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橡皮擦、肥料、水晶泥质量风险监测,市级监督抽查,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工业产品监督抽查)项目3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款)质量安全监督15(项):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8(款)事业运行50(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事业单位离退休02(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部分 附件
2021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15年6月,根据遂宁市编委批复(遂编发[2015]42号)文件,市质检所为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所长1名,按正科级领导干部配备,副所长1名,按副科级领导干部配备,属市场监管局下属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市质检所职能职责主要是负责食品及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工作和开展产品质量检测相关技术服务。
(三)人员概况
2020年,市质检所共有人员16人,其中在编人员15人,聘用人员1人。在编人员中硕士研究生2人,本科7人,专科6人;高级工程师4人,工程师7人,助理工程师2人,管理人员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收入339.73万元。其中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325.04万元,占总收入95.68%;其他收入14.69万元;占总收入4.32%。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总支出339.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25.04万元,占总支出95.68%,其他支出14.69万元,占总支出4.32%。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坚持依法理财,落实政策制度。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预算,收支测算较准确,编制信息内容完整真实、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政策依据。
2.坚持综合预算,落实收支平衡。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统一要求,市质检所所将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部门综合预算,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专用项目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目标绩效。
3.坚持突出重点,项目组织规范。专项项目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及相关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按照年初计划组织实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达到了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绩效目标,为市场质量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4.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制度执行,强化资金使用管理,按照预算、用款计划、项目进度、有关合同和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支出控制较好,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执行的情况及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标准的现象。
5.建立资产管理制度,依法设置资产管理账簿,登记资产卡片,做到资产及时入帐,账实相符,不存在资产账外管理。
6.预算完成情况及执行进度。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整体情况较好,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基本实现了预定目标2021年第二批省级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工作,共抽查产品90批次,完成率100%。其中,抽查建筑用砖30批次;在遂宁、广安抽查定配近视眼镜50批次;在泸州、成都等地抽取防盗门、防火门10批次。三是按计划完成市级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共抽查电线电缆、水泥、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等8种工业产品,抽查对象81家、抽查样品97批次,85批次样品检验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2.4%;四是完成“新冠病毒防疫期间非医用重点日常防护用品”市级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湿巾、非医用消毒剂等产品19批次。完成2021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产品质量市级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对象66家,抽查样品80批次。五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完成4批次防盗安全门、2批次建筑用砖、1批次复合肥料、1批次纸杯不合格企业整改后复查抽检。完成市级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市级监督抽查308批次,抽样、检验过程均符合《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暂行)》以及《四川省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承检机构工作规范》要求;抽检工作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无违规违纪等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市质检所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财经制度要求执行预决算,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资金绩效理念,绩效评价结果对以后年度预算资金分配起到重要依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预算信息公开,提高了专项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市质检所按照年初预算批复,圆满完成了2021各项日常基本工作和专项任务,抽检过程高效廉洁、检验数据准确、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了抽查企业对市场监管和服务水平的满意程度,对社会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存在问题
对预算编制质量、专项资金的合理性及执行率都有待提高;同时应加强业务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提升。
(三)改进建议
一是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预算申报,做到合理安排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工作中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及实际运行。三是加强财务人员的能力培训,学习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附件1-1: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遂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橡皮擦、肥料、水晶泥质量风险监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我所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开展对橡皮擦、肥料产品质量风险监测,投入资金7.78万元,对橡皮擦、肥料产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发现产品潜在质量安全风险点,分析质量安全风险危害程度,提出质量安全监管建议。
项目实施情况:完成了年初预定的监测计划。监测样品的采集及检验过程符合相关方案要求,对结果进行统计并撰写了质量风险监测分析报告2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上报工作。
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该项目预算资金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止到12月31日,支出7.7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专用样品及实验耗材等开支。
项目绩效目标:对我市销售的橡皮擦、肥料等风险点进行监测,研判其是否存在风险及风险的危害程度。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评价的目的: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情况,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反映该项目的绩效预期目标;同时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
对象和范围:遂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21年度橡皮擦、肥料质量风险监测项目的实施情况、资金收支安排、资金使用等。
评价指标体系:该项目的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具体指标详见附件2-1)
评价方法:单位自评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
评价标准:采用百分制评价,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最终得分由各级指标得分总和相加形成。
三、综合评价结论
遂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橡皮擦、肥料风险监测项目评分100分,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和项目绩效来看,都达到了较好的预期效果。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我所根据社会特别关注的橡皮擦、肥料产品的质量状况制定了项目预算,项目符合申报条件,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设定了绩效目标,对资金配置方面均有明确的测算依据,项目决策合理。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从预算编制到预算批复下达、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实施方案制定、抽样、受理与检验、数据汇总与质量风险监测报告编制与上报)、资金使用等各环节均有相关部门牵头负责。业务层面,按照上级下达的抽查要求,圆满完成了本项目的具体工作。资金收支方面,本项目财政资金预算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使用了7.7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抽检过程中产生的样品、实验耗材及设备检定费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会计核算与账务处理一致,财务核算科学项目资金使用合理。
(三)项目产出情况
本项目共完成质量风险监测9个批次;完成风险监测质量分析报告2篇,具体类别及风险等级如下:肥料30批次,风险级别为重金属总砣、总镍、总钒、总锑综合污染水平为安全;钴综合污染水平为警戒级。;橡皮擦60批次,风险级别为可容许风险。
(四)项目效益情况。
完成情况,本项目计划完成90批次,实际完成90批次,项目完成率100%,项目在下达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效益情况,本项目共完成了90批次,具体类别及风险等级为肥料30批次,风险级别为重金属总砣、总镍、总钒、总锑综合污染水平为安全;钴综合污染水平为警戒级;橡皮擦60批次,风险级别为可容许风险。通过开展风险监测工作,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掌握产品质量动态,宏观监控其质量安全提供了技术支撑和重点监管方向。
满意度方面,通过开展风险监测工作,为政府建立我市风险监测、分析研判、风险评估、预警处置有效衔接的一体化工作机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为提升消费者的消费意识,得到了政府及消费者的广泛认可。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风险监测质量报告编制水平有待提高;二是资金执行使用率有待提升。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加强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尤其努力提高风险监测质量报告的编制水平。
(二)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学习贯彻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项目资金预算申报,做到合理安排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 2-1、2022年风险监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3
原遂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市级监督抽查)
二、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根据《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遂市监发〔2021〕27号),市质检所组织开展了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市级监督抽查工作,2021年,全年编制了电线电缆、水泥、木门等产品抽查方案12份。全年抽查企业247家,抽到样品286批。“2021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产品质量市级专项监督抽查企业66家,抽到样品80批;防疫期间非医用重点日常防护用品市级专项监督抽查企业10家,抽到样品19批;工业产品市级定期监督抽查企业81家,抽到样品97批。
(二)项目实施情况
一是准备工作。根据市局下达的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抽样、受理、实验室检测设备检定及校准、实验用药品试剂准备等工作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同时组织全所人员对法律法规、实施方案、廉洁纪律进行了培训学习。二是抽样工作。按照“抽检分离”要求,及时组织抽样人员进行抽样,保证抽样程序科学规范。三是检验工作。检验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对抽查的样品进行确认并按照相关标准及要求及时完成了检验工作。四是数据统计及质量分析报告上报。对检验结果进行统计并撰写了质量分析报告2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上报工作。
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该项目预算资金21.2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支出21.2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样品和实验室耗材、设备检定等开支。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生活用纸、电线电缆、食品包装材料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11个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全年计划抽查300批次产品。根据抽查结果形成高质量的分析报告1篇以上。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评价的目的: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情况,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反映该项目的绩效预期目标;同时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
对象和范围:遂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21年度工业产品市级监督抽查项目的实施情况、资金收支安排、资金使用等。
评价指标体系:该项目的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评价方法:单位自评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
评价标准:采用百分制评价,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最终得分由各级指标得分总和相加形成。
三、综合评价结论(附评分表)
遂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市级监督抽查项目评分100分,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和项目绩效来看,都较好的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本所根据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状况制定了项目预算,项目符合申报条件,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设定了绩效目标,对资金配置方面均有明确的测算依据,项目决策合理。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从预算编制到预算批复下达、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实施方案制定、抽样、受理与检验、数据汇总与报告编制与上报)、资金使用等各环节均有部门牵头负责。业务层面,按照上级下达的抽查要求,圆满完成了本项目的具体工作。资金收支方面,本项目财政资金预算是21.2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会计核算与账务处理一致,财务核算科学项目资金使用合理。
(三)项目产出情况
开展监督抽查286批次,根据抽检结果形成分析报告3篇。报告准确率100%。抽检过程均符合符合《产品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购样费和检验费用均未超过预算数。
(四)项目效益情况。
完成情况,本项目计划完成200批次,实际完成286批次,项目完成率100%,项目完成时间即时。
效益情况,本年度共抽查了电线电缆、防火门、防盗安全门、建筑用砖等8种工业产品,抽查对象81家、抽查样品97批次,按照相关产品标准和实施方案的要求,经检验,85批次样品检验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2.4%。对产品质量状况进行了深度分析形成了高质量的分析报告。掌握了相关产品的质量状况通过开展监督抽查工作,督促企业提高质量意识,切断伪劣产品销售渠道,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满意度方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及产品质量分析报告满意度98%。被抽查企业对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满意度达95%。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报告质量编制水平有待提高;二是资金执行使用率有待提升。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强化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尤其努力提高风险监测质量报告的编制水平。
(二)强化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掌握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细化项目资金预算申报,做到统筹合理安排项目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3-1、2022年市级监督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4
遂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关于省级
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工业产品监督抽查)项目绩效评价的自评报告
市市场监管局:
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2年省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市监函〔2022〕185号)文件精神,我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2021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工业产品监督抽查)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我所申请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工业产品监督抽查)抽查经费14.00万元。根据《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的通知》(遂财行〔2021〕31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于2021年4月下达2021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监督抽查经费14.00万元,申请预算资金跟下达资金一致并已全部拨付到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预期目标
本次省级监督抽查计划完成近视定配眼镜、防盗安全门、建筑用砖、防火门抽查70批次。计划通过监督抽查,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为全省产品质量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2.项目实施进度
我所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限塑产品、儿童学生用品等产品质量省级监管抽查(第二批)的通知》(川市监办 2021〕57号)文件精神,领导高度重视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及抽样工作进行了培训学习。在样品抽检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验并将抽查结果汇总资料上报给上级本门进行统一汇总。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我所2021年申请的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工业产品监督抽查)相关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
2021年我所申请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工业产品监督抽查)预算资金14万元。资金到位14.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2021年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我所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工业产品监督抽查)经费支出13.9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此次省级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用差旅费、维护维修及化学试剂等费用开支,支付资金合法合规,不存在超预算超范围使用资金。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所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会计核算与账务处理一致,财务核算科学项目资金使用合理,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依据。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所收到上级部门下达专项抽查任务通知,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省级专项监督抽查领导小组,下设抽查组、检验组。同时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实施方案、抽查实施细则进行了专题培训学习;同时对我所的检测设备的检定/校准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所有设备在检定/校准周期内。在规定范围内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跟踪监督项目开展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将检验结果及有关情况报送省局。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此次省级专项监督抽查共70个批次(定配近视眼镜40批次、防盗安全门5批次、防火门5批次、建筑用砖30批次),合格69批次,合格率为98.6%。在2021年省级专项监督抽查工作中,我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了该项工作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本次监督抽查,强化了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全省学生校服产品质量水平,同时对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同时,在本次监督抽查工作中,我所干部职工表现出专业高效廉政的纤检形象,大大提升了抽查企业对我所服务水平的满意程度。
四、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无
附件:4-1.2021年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细则)评分表
4-2.2021年四川省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