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园区民政事务局:
为切实做好2014年全国综合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现将《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厅办〔2014〕26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并于6月20日前将推荐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相关材料报市局救灾科。
附件:《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综合减灾
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厅办〔2014〕26号)
遂宁市民政局
2014年3月13日
附件
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文件
厅办〔2014〕26号
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4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民政局:
2008年以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组织开展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城乡基层综合减灾能力得到显著提升。目前我省已创建成功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43个,在创建过程中,各地注重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支持和投入力度,创新社区减灾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成效显著。为做好2014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进入到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第四年,开展好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是坚持灾前预防和推进常态减灾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2014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荐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搞好自检、自评和逐级推荐工作。
二、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的通知》(国减办发〔2013〕2号),组织好推荐工作,按照新修订的标准严格要求。要通过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带动全省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社区居民避灾自救能力和基层灾害应急管理水平。阿坝州、甘孜州和凉山州木里县必须加大创建力度,完成藏区“十二五”专项规划任务。
三、抓紧时间,按时上报。各地务必于7月初将推荐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候选名单、推荐表和相关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本)报厅救灾处。
联 系 人:李斯彦
联系电话:028-84423076,84423093(传真)
电子邮箱:874409482@qq.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东大街芷泉段15号,610061
遂宁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4年3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