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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十批)暨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四批)的公告

来源:市国税局 发布时间:2018-07-0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

  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十批)暨

  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四批)的公告

  现将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十批,见附件1)予以公布。该名单所列纳税人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相关规定的,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四批,见附件2)所列纳税人销售熊猫普制金币,不再按照上述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本公告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十批)

  2.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四批)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6月22日


  
分送: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承办 办公厅2018年6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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