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教体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省级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0〕144号),结合各区(园区)统筹上报的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经报市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区(园区)2020年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省级奖补资金预算 万元(详见附件),指标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2 普通教育”相关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是全面实施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奖补机制的收官之年,各地要充分领会《奖补机制》精神,切实做好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各项工作,全面完成2020底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的既定目标任务。
二、化解大班额奖补资金重点用于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建、改扩建教学及辅助用房,并相应配置课桌椅、实验仪器等基本教学设备,有效增加学位供给,提升教育资源承载量,切实缓解“城镇挤”的问题。不得用于单纯的校舍加固、改造、维修、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未新增学位的项目。
三、奖补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此次上报备案的项目推进实施,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因地震、洪灾等不可抗因素确需调整的,由市(州)审批同意并报省备案。对擅自调整项目或变更资金用途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项目管理的主体责任,按流程加快项目建设,使项目早完成、早见效;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程序加快资金拨付,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督促项目加快实施。
四、按照激励奖补机制关于“三年攻坚计划期间,市(州)安排给扩权县的补助资金总额应与省级下达预算总额基本保持一致”的要求,今年极个别地区因资金总额不足难以调剂到位的,我们将通过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奖补资金继续予以调整。以前年度超额安排省级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奖补资金的区(园区),应妥善做好原有项目资金的保障工作。
五、各区(园区)要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专项资金严禁用于平衡预算、发放人员经费、偿还债务以及冲抵地方应承担的校舍维修改造、公用经费等支出。省级有关部门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如发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2020年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省级奖补资金分配表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