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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1-02 11:5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0114号),现下达你地区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如数(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金为结算2019年,预拨2020年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请按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收入列入“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将支出列入“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

二、各地区在收到补助资金后,要及时将资金拨入同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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