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碧华委员:
你在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解决租金拖欠问题的建议》(第9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动农业农村领域各项工作。土地流转租金拖欠在2022年遂宁市“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网络评选活动中排在前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推动问题解决,完善机制建立长效办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22年4月,市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拖欠土地租金整治化解工作。通过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市直园区通力配合、狠抓落实,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拖欠土地租金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2022年8月下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波涛在第四次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新研讨班上,以“遂宁市探索‘三四五’工作机制防范化解农村土地流转风险”为题就遂宁市防范农村土地流转拖欠土地租金风险作经验交流发言。
一、厘清现状,专项推动问题化解
(一)全面摸排,厘清拖欠现状。市政府一方面要求属地认真摸排,厘清全市土地租金拖欠的现状;另一方面,安排市农业农村局迅速与市热线中心沟通对接,梳理全市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反映的关于土地流转拖欠租金问题线索。经统计核实,截至2022年3月底,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拖欠土地租金10091万元,涉及土地面积77975亩、业主162个、农户34671户。
(二)专项整治,破解拖欠难题。高效推动全市土地流转拖欠租金问题化解,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拖欠土地租金整治化解行动的通知》(遂农领办〔2022〕19号),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拖欠土地租金专项行动,通过精准施策实现拖欠租金有序兑现。截至2022年8月底,全市已兑现农村土地流转拖欠租金1477万元、与业主协商分步兑现826万元、进入司法程序解决6859万元,拟采取引入社会资本进行混改化解438.1万元,拟采取其他措施化解489.14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合法利益,实现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建立专班强领导。市县两级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制定农村土地流转拖欠土地租金整治化解方案,组织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建立定期调度会商机制,研究部署和调度整治化解工作。各乡镇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机构,专项负责土地流转风险防范及租金拖欠化解工作。对流转土地500亩以上拖欠租金的28个案件,分别落实县级领导包案化解;流转土地500亩以下拖欠租金的,由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包案化解。二是各司其职强责任。压实县乡两级主体责任,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指导,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发展改革部门将欠租业主纳入失信名录管理;财政部门将土地流转矛盾仲裁和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金融部门加强对业主非法集资监管,加大对业主的金融和保险支持力度;司法部门主动对欠租农户提供法律援助;信访、多元化解、公安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大对不稳定隐患相关信息的舆情管控力度。三是分类施策强化解。对经营不善、停止生产的业主,采取沟通协商、法律手段等方式督促结清拖欠租金12例、211万元;对仍在经营但无发展前景的,及时解除流转合同,如射洪市及时解除四川太阳湖农业有限责任公司950亩土地流转合同;对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采取分步兑现或租金转股金、混改等多种方式化解,如蓬溪县宝梵镇协调中国红海生态旅游有限公司分步兑现土地租金89万元;对法院判决生效的,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共执行22例、608万元。业主不再经营的流转土地,对产业发展仍有效益的,采取转租、村集体统一经营、退还农户经营等方式继续发展,如安居区马家桥村由村集体统一经营。安居区锦鑫柠檬专业合作社因资金链断裂不再经营的柠檬基地405亩,退还农户经营150余亩,全年亩均产值可达7000元。
(三)健全机制,预防问题变量。坚持预防为先、多管齐下,切实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稳定性,保障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防止出现租金拖欠变量。一是健全履约保证机制。对未缴纳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或参与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的,一律不得享受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全市筹集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1014万元,履约保证保险保额186万元。二是健全流转服务机制。对流转500亩以上的业主,落实一名县级领导专门对接服务;对流转500亩以下的业主,由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专门对接服务。三是健全动态监测机制。依托遂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信息应用平台,建立土地流转监测体系,实行县乡分级监测,确保土地流转规范有序。四是健全纠纷调处机制。全市5个县(市、区)全部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聘任仲裁员75人,调处土地流转经营纠纷1208件。
二、严把“四个关口”,从严审核控增量
2018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遂委办发〔2018〕19号),要求建立健全土地流入方资格审查制度,实行县乡两级土地流转分级审查制度,重点审核流入方的主体资格、征信情况、农业持续经营能力等;2021年,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印发遂宁市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备案和风险防范制度的通知》(遂农领办〔2021〕32号),建立分级审查备案制度,对新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坚持全程管控,从严把好审核关,坚决防止因审核把关不严出现租金拖欠增量。
(一)严把分级审核关。建立土地流转分级审查制度,严格审核流转业主主体资格、征信情况、农业持续生产经营能力、流转风险保证及风险防范措施情况等。对未通过审查的,一律不得开展土地流转活动和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二)严把项目审查关。县乡两级按流转规模,分级审核流转土地用途,建立分级审核台账,对产业类型、经营内容及项目效益等严格把关。如温江某园林公司拟在射洪市潼射镇流转基本农田种植草皮,潼射镇审查时以项目“非粮化”为由予以否决。
(三)严把适度规模经营关。由各县(市、区)根据地貌特点、经济条件、劳动力转移、农业机械化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标准,全市审核30亩以上规模流转面积88万亩。
(四)严把合同规范签订关。重点审核业主是否在前期与承包方就流转面积、期限、价款等进行协商,指导流转双方使用农业农村部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全市规范签订土地流转合同29.2万份。
三、健全失信惩戒机制,严控失信主体新增土地流转
以县(市、区)、市直园区为单位建立失信主体名录台账,将长期拖欠流转租金的流转业主纳入失信主体名录,对失信主体在新增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审批、享受相关财政支农资金支持、申报荣誉称号等方面进行严格限制,确保惩戒措施有效落实。探索建立跨县域的失信主体名录台账信息共享机制。2022年,全市已建立失信主体名录台账5套,将97名长期拖欠流转租金的业主纳入失信主体名录管理,严格限制失信名录库人员在全市范围内新增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审批、享受相关财政支农资金、申报荣誉称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联系人:王军;联系电话:15082548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