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长江流域退捕转产渔民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0〕77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退捕转产渔民生活保障工作,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长江流域禁捕补助资金198.11万元,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川农函〔2020〕772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做好我市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遂农函〔2020〕 338号)等文件实施,现特此公示。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