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控中心,船山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为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市级补助资金75.45万元,其中:市疾控中心65.45万元(专户管理资金)用于核酸检测能力提升,船山区10万元(预算指标)用于疫情防控专家相关费用。
该项资金预算指标根据《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列第“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科目,经济分类科目列入“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政策及时全面落实到位。
遂宁市财政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