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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8-31 14:5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府办文〔202180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复函

 

杨国光、何光国代表:

你们在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第54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将“对物业公司监管不到位,小区物业服务质量不高”问题纳入“2021年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重点解决。

(一)完善配套政策。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203号),明确物业管理工作重点及主要任务,构建全市物业管理政策总框架,从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最迫切要求解决的突出问题入手,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

(二)推进软硬件建设。充分运用四川省物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督促在遂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完成相关信息录入申报,全市228家物业企业已全部完成申报审核。投资70余万元,推动建立覆盖全市的物业管理信息系统,与全省物业管理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构建市、县、街道(乡镇)、社区(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四级联动体系,全面实现物业经营和管理活动“网络化、标准化、一体化”。目前,全市物业管理信息系统正在加快建设,预计于20219月投入试运营。

(三)开展“四大行动”。一是实施“红色物业”联建共治行动。充分发挥党建对行业管理和基层社会治理的引领作用,推动物业行业党组织覆盖,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采取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方式建立党组织、发展党员、选配党务干部、完善规章制度,并结合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需求,围绕物业服务开展组织活动。2020年,共推动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22个、小区党支部18个。二是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行动。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建立物业管理等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一次改造、长期保持。2020年,全市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67个,2021年全市计划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36个。三是实施物业服务行为处违治乱行动。强化物业服务常态化监督检查,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服务、违法建设、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等10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不断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开展物业服务消防通道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物业小区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规范建筑防护栏(网)设置,组织编制《遂宁市建筑防护栏(网)管理规范》。四是实施物业服务创先争优行动。2020年,评选“遂宁市物业服务品牌项目”20个、“最美物业人”10名,树立行业典型和标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质量管理行业交流,组织到优质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参观学习,促进物业服务共同提升。

(四)加大物业行业培训。先后组织开展《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设施设备、物业管理专家、项目经理、消防设施操作员等专题培训,有效提高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建立物业管理专家库,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专家在政策法规、业主委员会成立、物业招投标、物业纠纷调处、业务咨询等工作中的作用。

(五)规范物业管理承接查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遂宁市物业管理承接查验指导意见》。按照规划建设要求,对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业主相关配套用房、公共设施设备等实行物业承接查验制度,明确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二、下步工作目标及方向

我市将在“十四五”期间持续开展物业服务品质提升行动,大力开展物业服务行为专项整治,全面提升物业服务品质。到2022年,物业管理乱象得到有效遏制,物业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到2025年,全市物业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持续提升,物业服务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培育壮大一批智慧和绿色物业服务企业,打造“遂宁物业服务”品牌,力争全市物业服务年产值达20亿元。各级联动建立一批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城乡基层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一)压实责任分工。督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切实解决物业管理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开展物业服务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加快物业服务业转型升级,提升物业服务品质,助推城乡基层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落实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责任。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会同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履约行为,督促企业依据合同及其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严格履约服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设立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栏,如实公布并及时更新物业服务标准、小区公共收益等相关信息。

(二)探索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在老旧小区实施物业管理新办法。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后具备专业化物业公司进驻条件的,逐步引入规范物业管理;对不具备专业公司进驻条件或无人管理的小区,成立社区物业服务中心,采取社区运作、居民参与的方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参与监督,聘用困难下岗职工等人员为物业服务人员,提供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共秩序维护、日常维修等有偿基础性物业服务,逐步扩大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

(三)提升物业服务品质。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修订《遂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提升行业服务质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设立专栏,长期公示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标准及责任清单,有效解决物业管理的职能交叉、监管缺失等问题,补齐服务质量短板,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推进小区志愿服务队站点建设,在各住宅小区设置便民物品服务窗口,义务为业主提供手推车、快递柜(架)、针线包、常用药包、雨伞、工具箱、灭火器等便民物品,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研究制订企业标准。

(四)强化宣传引导。强化正面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理解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发展物业服务业在建立和谐社会、提升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意义,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引导小区业主自觉遵守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规定,不断强化小区业主的物业消费意识,培养业主自我管理观念,推动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格局。加大对住宅用途改变、违规装饰装修、违章搭建、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宣传力度,引导小区业主合理维权。

感谢你们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827日        

(联系人:李世郁;联系电话:1390906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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