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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1-09 16:1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社〔2019118号),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中央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统筹用于残疾人康复、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以及阳光 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方面支出。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资金统筹用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等 方面支出;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项目资金统筹用于 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补 贴、残疾人助学、残疾人文化等方面支出。

(三)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统筹用于残疾人(儿童)康 复救助、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 碍改造、残疾人托养、残疾人康复机构能力建设、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残疾人专(兼)职委员劳务补贴等方面支出。

二、该项补助资金,请按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收入列入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 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关科目;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 发展补助资金支出列入第2296006项“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 益金支出”科目。请按照《财政厅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预〔2010125号)等文件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工作。2020年预算年度按程序拨付使用。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请按照《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 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 表》(附件2、附件3)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2. 四川省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一般公共预算)

3.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彩票公益金)

 

 

遂宁市财政局

2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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