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委办函〔2023〕4号
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2023年营商环境
对标跨越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驻遂机构: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遂宁市2023年营商环境对标跨越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
遂宁市2023年营商环境对标跨越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遂宁市“对标跨越、提质提速、赶超进位”行动,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市场主体所思所想、所困所惑、所期所盼,以市场主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评价标准,用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举措,全力打造更加开放、更加公平、更加便利的营商环境,为筑“三城”兴“三都”、加速升腾“成渝之星”,加快建设成渝中部现代化建设示范市和锂电之都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举措
对照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以推动遂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认真学习借鉴成都、重庆等地优化营商环境先进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围绕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登记财产、纳税、跨境贸易、办理破产、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民营经济、开放合作等20个方面,制定2023年营商环境对标跨越工作事项107项、重点任务248条(见附件),着力推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指标提升工作组和专责小组分工牵头、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具体实施的协同推进机制。20个指标提升工作组要压实工作责任,配强工作力量,强化工作调度,高标准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二)加强融合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落实四川省营商环境对标创新举措70条(见遂营商办〔2022〕8号)和全国首批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举措50条(见遂营商办〔2022〕9号)一并纳入2023年营商环境对标跨越重点任务清单,确保中央和省、市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压茬推进。
(三)加强宣传推介。市委宣传部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市宣传工作重点,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改革事项的宣传解读力度,结合营商环境对标跨越重点任务,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查考核。市委绩效办要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督查考核,统筹推动各项安排部署落地落实,对工作不力、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逗硬扣减目标绩效考核分。市纪委监委机关要强化监督问责,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各指标提升工作组牵头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指标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本单位指标的营商环境对标跨越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对中央和省、市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具体措施、完成时限,于2023年7月21日前报市委营商办(地址:环岛中心1722室;联系人:刘红艳;联系电话:2221890)。
(本方案公开稿略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