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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文物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0〕111号),经报市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地区(单位)2020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预算如数(详见附件),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公共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70204 文物保护”。
请按照《四川省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教〔2020〕90号),加强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地区(单位)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及时、规范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预算执行,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涉及的政府采购事项,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 2020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
2. 区域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财政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