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府文〔2022〕121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情况的函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川教督委〔2022〕4号)要求,现将我市教育职责履行情况函告如下。
一、2018—2020年履行教育职责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经梳理,2018—2020年市政府在履行教育职责中存在问题44个。截至目前,3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个问题将于2022年底整改到位,另外5个问题整改正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问题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对整改工作作出指示批示,要求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督导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切实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市政府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市长负责全面统筹,分管副市长具体牵头,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市政府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分析问题原因、制定工作方案,有力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二)落实整改责任
针对2018—2020年政府在履行教育职责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府责成市教育体育局牵头抓好问题整改“回头看”。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问题清单》《问题整改任务分工表》,对照问题线索再次逐一核实,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针对近年政府在履行教育职责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在反复研讨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对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遂府办文〔2020〕17号),全面梳理反馈的问题,逐条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牵头督促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及市直相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
(三)开展督查指导
市政府将整改工作纳入重点督导督办事项,组织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加强对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督促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好教育工作职责,扎实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同时,市委绩效办、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结合市对县(市、区)、市直园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考核工作,将每年省对市履职评价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评价考核,将责任落到实处,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四)建立长效机制
围绕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产生根源,找准短板漏洞,举一反三,分级分类制定制度清单,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常治长效。“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年到高校讲思想政治理论课或作形势报告。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长效联动机制,出台《遂宁市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十不准》,实施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制度。印发《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推进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全面实施的通知》(遂教体函〔2021〕29号),形成劳动教育规划并建立实施机制。
(五)保障整改成效
开展问题整改以来,我市高站位部署、高标准推动、高质量完成,进一步树牢了教育优先发展理念,问题整改环节总体取得预期成效。我市在全省率先召开市委教师发展大会,务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印发《遂宁市强师惠师十条措施》(遂府办函〔2022〕34号文),关爱教师专业成长,保障教师福利待遇,切实减轻教师负担。近两年来,全市教育投入累计121.76亿元(整改追加投入4.8亿元),年均增长4.84%,新(改、扩)建学校(幼儿园)197所,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均大幅提升。2021年底完成“80、50”目标,普惠性在园幼儿占比、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较2020年分别提高3.10%、5.19%。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实现大体相当,从2019年的32.75%提升到2021年45.98%。
二、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及2022年重点教育工作成效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情况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心重视教育发展,多次深入教育部门、基层学校调研,解决教育发展难题。2021年,市领导调研检查教育工作29次,同比增加62%;组织召开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重大会议14次,同比增加67%。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年到高校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或作形势报告。市委教育工委牵头实施“两个覆盖”提升工程,通过“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和选派党建指导员的方式,实现全市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和党建工作全覆盖。各级各类学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制度,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按照“成熟一个调整一个”原则,有序推进学校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二)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情况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比上年增长0.98%,初中、普通高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分别比上年增长1.06%、10.14%。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和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遂财教〔2021〕40号)、《关于开展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公用经费)使用检查的通知》(遂财教〔2021〕41号)等文件,全市按标准足额拨付各级各类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加大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确保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规范。
(三)统筹落实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情况
1.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遂宁市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2021年度工作清单》,清理、规范“十不得、一严禁”事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对县级政府履职评价,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禁止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招录中,依法依规制定招考条件。
2.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出台《遂宁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遂府发〔2021〕1号文)、《遂宁市建设区域职业教育中心方案》(遂府办函〔2021〕43号文)等系列文件。持续优化职业教育资源布局,撤并5所“小、散、弱”中职学校。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实现大体相当。中职学生升学人数占毕业生总数的44.88%,对口升学考试本科升学率位居全省前列。2021年获得中央、省级资金1630万元,市级职教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建设实训基地等方面,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3.支持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建设高等院校7个,2021年度完成投资53亿元,市域内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2.5万人。依法依规大力支持新建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四川能源职业学院等高职及本科院校。
4.推进镇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学校布局调整。遂宁市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遂宁市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方案》(遂两改组〔2021〕5号文),按照“一县一案、一校一策”原则统筹推进学校布局调整。2021年调整中小学(幼儿园)28所,教学点17个,完成率121.62%。
5.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全市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具体保障措施。2022年,市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印发《关于成立遂宁市高考综合改革专项工作组的通知》(遂招考委〔2022〕30号)、《贯彻落实〈四川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遂招考委〔2022〕31号文)等文件,明确全市高考综合改革责任主体和任务分工。全覆盖开展高考综合改革业务培训。全市高中学校生师比12.18∶1,达到省定标准(生师比低于12.5∶1);教室、实验室、实训室等基本满足选课走班需要。现有标准化考场1828个,符合组织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求。
6.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印发《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实施方案》(遂委办〔2022〕11号文)和相关配套文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责任,规范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工作。
7.建设服务全民的终身学习体系。2021年全市现有开放大学1所,社区教育学院5所,社区教育学校36个,社区教育工作站42个,建立四级社区教育机构联动发展机制,各社区教育机构开展各类培训超8.5万人次,社区居民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8.全面完成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任务。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遂宁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遂府办发〔2021〕8号),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市县两级教育督导机构,配备工作人员,保障教育督导工作独立开展。每年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对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开展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并纳入全市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四)保障和促进教育公平情况
1.积极推进学前教育“80、50”攻坚。2021年底,普惠性在园幼儿占比为88.53%,较2020年提高3.1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为50.11%,较2020年提高5.19%。学前教育案例被教育部选用。全面完成70所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任务。完成第一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健全“控辍保学”责任清单机制、建立全覆盖资助体系、改善办学条件等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力度,全市2021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7.26%,达到省定要求(不低于95%)。各县(市、区)制定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规划,明确创建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持续推动全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3.消除中小学大班额。持续推进中小学校大班额化解工作,截至2021年底,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数共计6141个,其中大班额数2个,占比0.03%,已基本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普通高中班额数共计1045个,已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
4.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用食堂供餐和课间加餐两种模式,按照每生4元/天标准,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餐。2021年全市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学生4万人,下达资金3941万元,人数完成率109.01%,资金拨付率134.17%。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互联网+明厨亮灶”全面提升,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达100%。
5.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编印《遂宁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2021版)》《创业担保贷款办事指南》等政策宣传资料2万册。组织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金秋招聘月”等线上线下融合的招聘活动374场,发布岗位信息13万条。组织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补贴。落实创业补贴政策,为93名大学生发放创业补贴。
6.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按照“精准、高效、育人”目标,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2021年,为1.1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减免保教费1186.21万元;为5.55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4650.9万元;为1.4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发放高中助学金2641.77万元;据实免除1.29万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1025.99万元;免除1.71万名除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外的中职学生学费2989.47万元;为5129名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732.34万元。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1.教师工资保障全面落实。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成立“遂宁市关爱教师专项基金”,全面落实高层次人才待遇,84人次获“遂州英才卡”、人才公寓和人才安家补助。通过全覆盖排查,2021年各县(市、区)均已建立“两项机制”,全面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目标。
2.师德师风建设得到强化。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宣传和表扬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加大对违反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行为的查处力度,树立教师队伍良好形象。开展“学党史 崇师德”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全市9031名教师参加新时代师德规范学习知识竞答,3.57万名教师参与师德师风提升专题培训。
3.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建立教师减负工作长效机制。统筹规范各级各类检查、评比、考核工作,建立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规划制度。规范中小学教师借用管理,建立抽调教师审批备案制度。
4.统筹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推进“县管校聘”“岗编适度分离”,实现教师队伍统管统用、合理配置。不存在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有编不补、编外大量用人等情况。
5.教师培训培养工作扎实。4800余名优秀校长、骨干校长和教师参加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教师培训经费362万元列入财政预算。全面完成“2021年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启动60%以上”总体目标。2021年考试、考核招聘教师1000余人,其中4人获“‘川中明珠计划’遂州教育名师”称号,16人获评2021年四川省特级教师。采用“专兼职相结合”方法,配备各学科教研员。
(六)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情况
1.落实安全责任。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少年儿童安全防护工作的实施方案》(遂委办函〔2021〕20号),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积极推进清单制管理。
2.创建“平安校园”。印发《遂宁市平安校园建设实施方案》(遂教工委〔2022〕5号),成立全市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平安校园建设考核标准,抓实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筑牢校园安全屏障。
3.防控学生非正常死亡。围绕防范“非正常死亡”,突出“防轻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重点工作。将“防溺水”纳入《2022年遂宁市全面强化河长制工作要点》,作为河长巡河重要内容。水利、教育体育、城管执法、公安等部门通力合作,持续加强群众宣传、巡查监管、联合执法,在重要节假日、寒暑假期向家长推送安全警示短信,提醒家长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4.加强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成立遂宁市教育体育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制发《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清单》,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强化学校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建立政府采购项目教学仪器设备履约验收和质量检测工作机制,开展教育装备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整改、实验室危化品专项整治和实验仪器设备安全管理使用培训。2021年,排查学校374所,发出整改通知单11份,开展培训3次。
(七)巩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阵地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1.开展语言文字工作。遂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通知》(遂语委〔2021〕1号),组织开展“经典润乡土”计划、中华经典诵读讲演、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活动,推进语言文字骨干教师培训、普通话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和合格测试工作,全市公务人员(含新入职公务人员)普通话等级水平达到规定标准。对3个县(市、区)采取“一轮督导评估,两项达标验收”方式进行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2.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成立并及时调整中小学教材教辅选用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及责任人,落实每学年教材的征订、发放和审核工作。各地各校严格规范教材征订渠道,严格执行从规定的教学用书目录和教辅材料目录中选定用书和推荐用书。将教材教辅征订、使用和管理工作纳入每学期开校工作检查项目。
(八)打造良好教育生态情况
1.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印发“五项管理”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开展“五项管理”专项督导,各地各校责任督学每月到校督导,反馈意见700余条。2021年,全市327所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建立了作业公示制度,出台作业管理办法,作业总量和时长控制全面达标,全市中小学生体质总体达标率93.5%。
2.落实“双减”工作任务。成立“双减”专项工作组,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遂委办函〔2022〕9号文),市直相关部门联合印发配套文件。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双减”专项督导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
3.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市教育体育局等七部门印发《遂宁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计划》(遂教体发〔2020〕24号),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成立市级、县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7个,遴选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监测学校35所,构建“市级—县区—学校”三层三级医防协同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体系。实施“改灯光”“改黑板”“改桌椅”等健康教室工程,投入4232.7万元改造健康教室2690余间,有效改善学生用眼环境。2021年,学生总体近视率为54.74%,较2020年下降了2.28%。
4.落实“五育并举”。出台加强学校美育、劳动教育、体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相关文件,加强课程设置,把“五育”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全面加强中小学校思想政治课程建设,开展“四大系列”主题教育。落实“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要求,加强学生体质监测。强化过程评价,拟将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并积极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
(九)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学校规范管理情况
1.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各地各校利用党委(党组)中心组、干部职工会等形式专题学习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积极消解学生及家长焦虑,稳妥推进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做好两类高中招生计划和学生义务教育后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开展职业启蒙教育和职业体验。
2.规范普通中小学校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妥善解决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入学问题,确保应读尽读。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合理下达两类高中招生计划,全市以学生中考成绩和学生填报志愿为依据,严格执行计划管控,统一组织公办、民办高中学校同步录取。2021年完成普通高中招生1.5万余名,全市未发现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无计划招生、提前招生现象。
3.实现“平安考试”目标。把普通高考工作作为全市党委政府“一把手”工程落实保障到位。高考期间市委书记、市长到一线开展巡考和调研工作。落实考务筹备、考试环境治理、考试招生安全、疫情防控、考风考纪等各项要求,确保每次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全市教育考试组织严密、秩序井然,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4.规范学校收费。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遂发改发〔2021〕202号)等文件。根据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要求,明确教育乱收费重点清理范围,按照《四川省教育收费“十条禁令”》,开展自查,对群众反映乱收费问题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规定,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水平有待提高
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部分生均指标未完成。尽管初中、普通高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实现增长,但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中,学前教育、普通小学、中职院校生均指标未实现增长。教育投入基本上能确保各教育阶段学校的基本运转,对于提升教育水平、改善办学条件、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大校舍维修投入等发展性支出缺乏充足资金保障力度。
改进措施:一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督促落实“两个只增不减”政策要求,持续加大投入,进一步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力争2022年底全面实现“两个只增不减”目标。二是落实配套支持。加大基础教育学校布局和建设工作的政策、经费和机制保障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足额保障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确保全市基础教育学校建设稳步推进。三是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将教育部门预算结余资金、结转两年以上的专项资金、一年以上结转经费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支持教育发展。
(二)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问题仍然存在
截至2021年底,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总数为6141个,其中大班额2个、占比为0.03%,“大班额”化解还未完全清零。
改进措施:一是压实压紧主体责任。督促相关县(市、区)、市直园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大班额”化解工作的统筹,组织教育体育、发展改革、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开展调研,落实相关资金和配套政策,强化督导检查,切实做好“大班额”化解工作。二是科学制定“大班额”化解方案。督促指导各地各校正视问题,积极扩容增量,制定“一县一案”,进一步优化《化解剩余“大班额”专项实施方案》。通过合理划分学区、严控招生计划、职高分流、自然毕业等相关举措,确保将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阶段“大班额”比例控制在年度规划目标范围内。三是加强督导考核。要求各地各校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既有“大班额”实行销号管理。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定期监测“大班额”情况并开展“大班额”专项督查工作,对“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学校或县(市、区)、市直园区限期整改,对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有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三)教师队伍建设仍存在短板
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突出,整体素质有待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建好“引才聚才‘蓄水池’”工程。通过公开考试招聘、“遂州英才”组团招聘、“周末名师”柔性引才计划、公费师范生招聘、“银龄计划”等渠道,招引一大批高层次教育人才。二是实施“育才强才‘孵化器’”工程。深化成渝两地教育合作,创新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实施队伍建设“百千万”计划,举办一系列教师“提质增效”赛课活动和教学成果培育推广活动,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不断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大力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三是推动“爱才留才‘吸引力’”工程。聚焦教育人才关心的“安心、安身、安业”问题,落实好《遂宁市强师惠师十条措施》各项要求,建立全市教师长效激励机制。实施“教育世家”“新荷奖”“优荷奖”“名荷奖”等激励措施,做大“遂宁市关爱教师专项基金”,倾情为教师“减负”,真心关爱农村教师和一线教师,营造“尊师重道、薪火相传”的浓厚氛围。
遂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