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6
月
6
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市规委会执行主任杨自力在市规委会会议室主持召开市规委会第五十次常务会议。
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一、规划类
(一)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宁片区控制性规划调整
原则同意该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按以下意见和专委会意见修改完善后,依法按程序报批。
1.
进一步做好
“
多规合一
”
的统筹,首先启动总规修编工作,其次要加快多规合一
”
编制,要注重各种规划间的相互衔接。该片区规划调整要与《西山森林公园景观提升方案》《广德
—
灵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广德寺保护规划》《遂宁市中心城区城市绿线规划》《西山森林公园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等专项规划有机衔接、融合。
2.
加强规划管控,强化规划执行的刚性,凡违背总规的强条一律限批。要严格按规划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立环境保护和规划管控的理念,控制高污染企业的引进。
3.
加快西山森林公园规划的编制工作,确定西山森林公园和省级风景名胜区的用地边界线,保证西山自然生态的完整性。
4.
综合考虑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城市功能完善等因素,实事求是地控制山体的开挖,要依据不同情况提出不同规划要求,要对开挖的山体采取先治理后建设,统筹和推进生态的修复。
5.
要注重产城相融。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优化调整,进一步优化功能分区,生活区和产业区要相对集中,同时,要完善城市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
(二)遂宁·观音(广德)文化园修建性详细规划
原则同意该修建性详细规划,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后,依法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1.
在本规划的深化和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上位规划。
2.
在实施工作中要进行系统性思考并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切实做好区域内建筑风貌等方面的统筹工作,深层谋划好旅游产业的发展,同时,景区建设要注重市民的
“
乡愁
”
再现。
3.
要高起点开发建设,注重开发时序,对主导产业和功能定位进一步论证,首先启动核心项目建设。
4.
要科学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坚持生态优先,着力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首位。
5.
要控制商品房的开发规模,限定开发商的自持物业,不得进行变相的房地产开发。
二、市政景观类
(一)遂宁市通善大桥景观方案设计
原则同意该景观方案设计和桥头节点方案一,按以下意见完善后,依法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1.
要加大周边风貌的统筹协调,桥头公园、绿地设计要与滨江路南北景观带相协调,提升地域特色。
2.
要加快建设施工进度,确保在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前完工。
3.
进一步优化通善大桥的夜景光彩工程,体现城市文化的静与雅。
4.
优化调整栏杆材质,减少桥梁后期维护成本。
5.
深化景观设计,增加地域文化元素的表现,要与仁里古镇雅致风格相协调。
(二)遂宁烈士陵园园林景观提升及建筑设计方案
1.
原则同意该景观提升及建筑设计方案,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
1
)优化调整管理用房建筑体量和风貌,要体现出庄严肃穆感。
(
2
)依法按程序完善相关环评手续。
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用地面积:
10730.38
㎡
总建筑面积:
2419.5
㎡
计容建筑面积:
2419.5
㎡
建筑基底面积:
1294.42
㎡
容积率:
0.23
建筑密度:
12.06%
绿地率:
32.6%
建筑高度:
15
米
机动车停车位:
20
个
三、用地论证调整类
(一)河东一期B-01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
1.
原则同意该论证报告,商业面积占比不小于
20%
。依法按程序报批。
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面积:
17318
㎡
用地性质:商业、住宅用地
容积率:
≤2.0
建筑密度:
≤30%
建筑高度:
≤50
米
绿地率:
≥35%
商业比例:
≥20%
(二)中华养生谷启动区A—03—05地块(荣海·假日温泉酒店)用地红线调整规划论证报告
原则同意该用地红线调整规划论证报告。
四、规划调整类
(一)规划展览馆布展调整方案
原则同意规划展览馆布展调整方案和绿色发展体验馆设计方案。
1.
要严格遵守国家部委相关文件的规定。
2.
规划展览功能不能减弱,要后看
30
年。
3.
依法按程序完善相关报批手续。
(二)金科仁里美湖湾项目C8-3地块建筑方案调整
1.
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专委会意见修改完善。市河东新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实施监管。
2. C8
地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商业、居住用地
:
103794
㎡
总建筑面积:
149458.54
㎡
计容建筑面积:
114170.97
㎡
不计容建筑面积:
35287.57
㎡
容积率:
1.1
建筑密度:
34.12%
绿地率:
30%
建筑高度:
17.4
米
地下机动车停车位:
1026
个
(三)保利养生谷2号地块建筑调整方案
1.
原则同意该方案。
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
76417.28
㎡
总建筑面积:
99911
㎡
计容建筑面积:
80238.14
㎡
不计容建筑面积:
19672.86
㎡
建筑基底面积:
18698.8
㎡
容积率:
1.05
建筑密度:
24.47%
绿地率:
35%
建筑高度:
29.95
米
地下机动车停车位:
576
个
(四)宏桥棚户区改造方案调整
1.
原则同意该方案调整。要在安置居民的公示图中表示出涪江六桥延长线和遂州北路立交桥位置,并依法在控规中加以落实。
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居住用地
111074
㎡
总建筑面积:
434594.97
㎡
计容建筑面积:
328436.07
㎡
不计容建筑面积:
106158.9
㎡
建筑基底面积:
19522.347
㎡
容积率:
2.957
建筑密度:
17.58%
绿地率:
41.8%
建筑高度:
55.5
米
地下机动车停车位:
3290
个
(五)遂宁市中心医院健康服务产业基地项目方案调整(遂宁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项目、遂宁市船山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项目、遂宁市中心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
1.
原则同意该方案调整。
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医疗卫生用地
用地面积:
90782
㎡
总建筑面积:
291669.7
㎡
计容建筑面积:
206575.00
㎡
不计容建筑面积:
85094.7
㎡
容积率:
2.28
建筑密度:
35%
绿地率:
35%
机动车停车位:
1779
个
五、建设工程类
(一)碧桂园·天誉建筑设计方案(原河东印象地块)
1.
原则同意该方案。
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
56087
㎡
总建筑面积:
180669.87
㎡
计容建筑面积:
140217.5
㎡
不计容建筑面积:
40452.37
㎡
建筑基底面积:
13957.64
㎡
容积率:
2.5
建筑密度:
24.89%
绿地率:
40%
建筑高度:
53.55
米
地下机动车停车位:
1121
个
(二)蓝珀江宸建筑设计方案
1.
原则同意该方案。
(
1
)优化调整楼顶构架。
(
2
)对
“
偷面积
”
的行为要严格查处。
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
19472.63
㎡
总建筑面积:
49458.22
㎡
计容建筑面积:
38945.26
㎡
不计容建筑面积:
10512.96
㎡
建筑基底面积:
4868.15
㎡
容积率:
2.0
建筑密度:
25%
绿地率:
35%
建筑高度:
40
米
地下机动车停车位:
290
个
(三)正黄金域名邸建筑方案设计
1.
原则同意该方案。
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
46695.53
㎡
总建筑面积:
151565.64
㎡
计容建筑面积:
116738.83
㎡
不计容建筑面积:
34826.81
㎡
建筑基底面积:
11673.88
㎡
容积率:
2.5
建筑密度:
25%
绿地率:
35%
建筑高度:
51.2
米
地下机动车停车位:
1082
个
(四)正黄·翡翠湾建筑方案设计
1.
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专委会、规委会意见修改完善。
2.
严禁利用项目地块高差
“
偷面积
”
,增加容积率。
3.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兼容商业)
用地面积:
57554.22
㎡
总建筑面积:
125925.69
㎡
计容建筑面积:
97841.69
㎡
不计容建筑面积:
28084
㎡
建筑基底面积:
17537.59
㎡
容积率:
1.7
建筑密度:
30.47%
绿地率:
40%
建筑高度:
24
米
地下机动车停车位:
785
个
(五)遂宁华翔·望江山建筑方案设计
1.
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专委会意见修改完善。
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
89567.93
㎡
总建筑面积:
292376.31
㎡
计容建筑面积:
223918.33
㎡
不计容建筑面积:
68457.98
㎡
建筑基底面积:
19338.69
㎡
容积率:
2.5
建筑密度:
21.59%
绿地率:
35%
建筑高度:
49.6
米
地下机动车停车位:
2357
个
(六)遂宁物流港标准厂房项目(三期)
1.
原则同意该方案。
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
54803.91
㎡
总建筑面积:
34776.14
㎡
计容建筑面积:
61069.74
㎡
建筑基底面积:
27106
㎡
容积率:
1.11
建筑密度:
49.46%
绿地率:
10.82%
建筑高度:
16.65
米
机动车停车位:
117
个
(七)遂宁凯驰丰田4S店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1.
原则同意该方案。
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商业用地(兼容仓储)
用地面积:
10000.02
㎡
总建筑面积:
6380
㎡
计容建筑面积:
5884.04
㎡
不计容建筑面积:
495.96
㎡
建筑基底面积:
3884.60
㎡
容积率:
0.59
建筑密度:
38.85%
绿地率:
15.01%
建筑高度:
8
米
机动车停车位:
67
个
(八)遂宁经开区汽车轴齿生产检测项目设计方案
1.
原则同意该方案,按专委会意见修改完善。
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
23367.86
㎡
总建筑面积:
18536.72
㎡
计容建筑面积:
37519.9
㎡
不计容建筑面积:
1703.9
㎡
建筑基底面积:
11935.71
㎡
容积率:
1.61
建筑密度:
51.08%
绿地率:
17.09%
建筑高度:
14.4
米
机动车停车位:
45
个
六、其他要求
(一)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尽快组织开展总规修编工作,依法按程序完善规划环评。
(二)由市住建局负责,立足市城区整体层面,对城区夜景工程进行系统性研究。
(三)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明确细化地下容积率的计算细则。
(四)按照人口规模适度、服务管理方便、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的要求,依据城乡规划,合理确定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规模,按照居住小区规模标准独立配建建筑面积不低于
1000
平方米社区综合服务设施。
出席: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规委会副主任向此德,
市政协主席、市规委会副主任刘德福,市政府副市长、市规委会副主任罗孝廉,市政协副主席、市规委会副主任周华,市政府秘书长付勇,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目督室主任何浩,市政府副秘书长邓云,省政府驻遂宁市规划督察员郭长春,船山区、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安居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交运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旅发委、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安监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人防办主要负责人,
2
名公众代表和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