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做好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根据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和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59号),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和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112.98万元。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和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177号),抓紧拨付资金,按规定统筹用好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和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实施好动物防疫等工作。现将资金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附件: 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和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
公告表
监督举报电话:2314621 联系人:卢浩 联系电话:19908259517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