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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9-1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复函

  
  杨丽碧代表:

  您在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深化地区诚信体系的建议》(第55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政府加强社会金融风险及银行大额信贷的化解处置力度的问题

  我市高度重视金融风险控制与化解工作,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形成了由各级政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等组成的金融风险联合处置体系。对于出现金融风险的可救助企业,按照“一企一策”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帮扶对策,帮助风险企业渡过资金难关,对于涉及民间融资并在多家银行存在债务的风险企业,通过建立债权人委员会的形式加强各方协作,统筹制定风险化解方案,保护银行债权,确保企业融资发展,目前我市已合理处理盛马化工、四川美丰等企业金融风险问题,帮助相关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切实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关于加大对信贷违约案件的审理处置力度的问题

  我市切实加强金融与人行、银监、公安、司法部门的协作联动,做好银行信贷风险预警把控,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事件。公安、司法部门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加强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执法力度,切实保护银行债权,帮助银行减少信贷资产保全压力。近年来,我市金融案件破案率及执行率均达到90%以上。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的问题

  为缓解我市企业融资问题,由财政出资成立了市(县)两级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目前资金规模已达8.8亿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提高了企业融资效率。同时,积极发挥具有政府背景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潜力,及时帮助企业增信融资,分担企业融资风险,撬动银行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目前我市10家具有政府背景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总注册资本已达7.92亿元,在分担及降低企业信贷融资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关于加大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的支持帮扶力度的问题。

  一直以来,我市不断加强金融监管机构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及管理辅导力度,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现代化银行业信贷风险防控机制,指导法人金融机构通过收回现金、以物抵债、批量转让等方式加快自身不良贷款化解,组织多部门加强信贷风险联合处置力度,帮助银行盘活沉淀资金,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健康发展。今年以来已指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核销不良贷款2.53亿元。

  五、关于加大对民间融资宣传的管控力度问题

  我市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县(区)、市直园区处置民间投融资风险的主体责任,督促其落实处置措施,确保风险问题解决在属地、受损群众稳控在当地,杜绝影响社会稳定和违法群访等恶性事件的发生;建立处非宣传长效机制,分别于每年5月、12月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及短信、QQ、微信等新媒体,采取专题、专栏、系列报道、LED屏幕滚动宣传等形式深入开展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教育引导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

  六、关于引导全市经济组织重塑正确的价值观,树立讲公德、讲诚信的经营理念的问题

  通过每季度定期召开银企融资对接会、金融工作联席会、实体走访调研等方式,加强企业诚信道德意识宣传力度,切实树立实体经济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的正确理念,加大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力度,不断提升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打造信用高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七、关于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企业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力度,加快推进“一库两网一平台”建设完善,积极发挥信用信息金融资源撬动能力,持续开展金融守信红名单企业评选,加强恶意逃废债征信管理,打造守信得益、失信受损的信用运行机制,切实为我市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信用环境。

  感谢您对我市深化地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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