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川财农〔2020〕92号)精神,为及时有效做好全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153.07万元,主要用于强制扑杀、动物防疫等工作,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和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0〕85号)、《农业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7〕35号)等文件实施,现公告如下。
附件:2020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资金公告表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