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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遂宁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年)》政策解读

来源: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05-13 16:4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年)》(遂府办函〔2021〕1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七届7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2021年4月7日正式印发实施。《实施方案》对城镇生活污水、城乡生活垃圾制定了阶段性目标任务,通过科学编制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规划、着力补齐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短板等六种方式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通过统筹规划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大力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等六种方式扎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争取政策扶持、落实资金保障、强化监督管理,保障三年推进行动按计划实施。《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管网)、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三年建设项目总个数和计划总投资,并分解到每个年度。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2020年7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0〕1234号),2020年7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0〕1257号),要求加快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工作。2020年12月29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总体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川办函〔2020〕86号),明确提出全面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健全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的工作目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总体方案》为总体要领,认真总结《遂宁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总体方案(2017—2020年)推进实施方案》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当前实际情况,从可行性、可操作性等因素综合考虑,围绕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发了《遂宁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年)》(遂府办函〔2021〕18号)。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正文和2个附件组成。其中,正文结构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扎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保障措施;2个附件分别为:遂宁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汇总表(2021-2023)、遂宁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汇总表(2021-2023)。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集中体现在确定了两个方面的目标任务,提出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项目。一是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方面:全面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通过三年时间,加大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建设和改造力度,有效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促进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到2023年底,建制镇以上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基本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城市市政雨污管网混错接改造更新及建制镇污水支线管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生活污水收集效能明显提升,力争市城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平均达105mg/L、县级城市平均达90mg/L;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和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力争市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92%、各县(市)达到85%;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力争市城区再生水利用率达23%,各县(市)达到18%。二是城乡生活垃圾处置方面:健全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和分类收转运体系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深度融合。到2021年底,全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100%。到2022年底,市中心城区、射洪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射洪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以上,蓬溪县、大英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到2023年底,射洪市要具备厨余垃圾集中处置能力,县城及示范乡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乡镇及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信息化监管水平明显提升。扎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力争到2023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0%以上。

《方案》中2个附件详细梳理了三年推进行动实施项目,一是遂宁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汇总表(2021-2023),二是遂宁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汇总表(2021-2023)。

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021-2023年)建设项目共计12个,其中射洪市3个、蓬溪县4个、大英县2个、安居区1个、遂宁高新区1个、市本级1个;计划投资总金额约3.39亿元(具体金额33887万元),其中2020年计划投资3997.65万元(实际完成投资金额2931.65万元),2021年计划投资金额约1.56亿元,2022年计划投资金额9790万元,2023年计划投资金额4500万元;2021年计划完成项目3个、2022年计划完成项目6个、2023年计划完成项目3个。

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共计61个,其中射洪市5个、蓬溪县5个、大英县16个、安居区7个、船山区7个、市河东新区4个、遂宁高新区2个、遂宁经开区14个、市本级1个;计划投资总金额约21.66亿元,其中2019年已完成投资1680万元、2020年计划投资金额约4.81亿元(实际完成投资金额约4.98亿元),2021年计划投资金额约10.32亿元,2022年计划投资金额约4.75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金额约1.61亿元;2021年计划完成项目24个、2022年计划完成项目27个、2023年计划完成项目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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