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职能简介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以乡村振兴为中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相关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协调开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研究提出中央、省级、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5.负责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业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6.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7.负责制定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农业机械作业通行条件等基础设施建设。
8.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9.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10.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牵头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1.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贯彻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相关法规、规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2.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级、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13.拟定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组织协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7.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由市本级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遂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深化农业农村一系列改革。稳妥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积极探索建立“资本下乡能赚钱、农民进城能发展”的机制和平台,深化农村产权交易,指导射洪抓好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试点,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着力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深入实施人才入乡“新农人”试点,建立健全“1+21+N”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解决“谁来种地”难题。大力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积极拓展智慧农业、数字农业应用场景,着力提升农业科技和设施装备水平。
二是守牢粮食安全和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一要强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深入实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统筹建好44个粮油作物千亩高产展示片,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市建设,推动撂荒地“动态清零”,力争全年粮食产量达150万吨以上。持续推动“猪十条”、生猪政策性保险等政策落地落实,强力推进德遂生猪产业集群项目加快开工和建设,确保全年生猪出栏稳定在360万头左右。加快推进正大公司射洪超强园区养殖场等白羽肉鸡基地建设,支持白羽肉鸡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力争全年出栏3500万羽以上。加快渝遂绵优质蔬菜生产带核心示范基地、国家设施蔬菜产业集群建设,持续提升琪英、鑫中宇等食用菌企业产能,整区域推进“鱼米之乡”建设,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二要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质效,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盯住每一个有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强化产业和就业等帮扶措施,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
三是持续提升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水平。一要推动乡村产业提质增效,统筹做好现代农业园区提档升级,支持蓬溪县食用菌现代农业园区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力争新认定(晋级)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差异化、精细化发展,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集群化、链条化,加快“遂宁鲜·梦工场”建设,壮大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打造“遂字号”农产品行业性统一大品牌,促进农民就业和持续增收。二要建设和美乡村,用好“3+2”地方经济工作统筹方法,围绕农业产业发展、和美乡村建设等,系统集成做好农业项目谋划储备、争取、建设。围绕“地上美丽遂宁”,全面推进农村厕所、污水、垃圾“三大革命”,“微改造·精提升”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113个。加快农村设施一体化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促进城乡融合。三要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川善治”智慧乡村治理平台,持续擦亮“一长五联+”乡村治理遂宁品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遂宁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遂宁市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遂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遂宁市农村能源发展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5059.47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71.88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收入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收入预算5059.4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07.81万元,占29.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51.66万元,占70.2%;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支出预算505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7.27万元,占68.53%;项目支出1592.21万元,占31.4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5059.47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71.88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收入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51.6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07.8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1.38万元、 农林水支出4289.5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3551.66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20.46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压缩经费和在编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09万元,占10.31%;卫生健康支出132.42万元,占3.73%;农林水支出2781.77万元,占78.32%;住房保障支出271.38万元,占7.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36.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参公)离休退休人员活动、医疗补助、党组织活动、老干部管理工作等,服务行政单位(参公)离休退休人员。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17.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活动、医疗补助、党组织活动、老干部管理工作等,服务事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07.9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和二级单位在职人员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2025年预算数为3.6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职工遗属补助。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预算数为65.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参公)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7.1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477.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8.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70.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开展业务工作而发生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059.78万元,主要用于局事业单位及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保障日常公务运转的公用支出。
10.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25年预算数为173.39万元。主要用于遂宁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和遂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71.38万元,主要用于: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67.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45.36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补助。
公用经费721.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7.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6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2.7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遵守过紧日子思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乡村振兴、农业经济体制改革、特色产业发展、农田建设、现代农业园建设、农业资源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病虫害防控、农业执法监督检查及其他省、市到我市考察学习等公务活动开支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降低10.6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4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63万元,用于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开展乡村振兴、农业经济体制改革、特色产业发展、农田建设、现代农业园建设、农业机械化、农业资源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病虫害防控、农业执法监督检查,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农业农机监督,农业执法,农业污染源治理,农业安全生产等专项业务工作。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8.38万元,其中:会议费11.4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146.98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4年预算增加9.72%。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需求。
(二)培训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培训计划。
(三)差旅费较2024年预算减少4.5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遂宁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及下属遂宁市农村能源发展中心等1家行政单位、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32.94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235.73万元,增加59.35%,主要原因是2025年将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其他交通费纳入了机关运行经费。
下属遂宁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和遂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等2家单位均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市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9个,涉及预算3551.6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47个,涉及预算2745.36万元;运转类项目56个,涉及预算721.9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84.4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1+21+N”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指建设1个农业社会化服务信息共享平台,21个区域性“全程机械+综合农事”服务中心,N个农机服务中心、村级服务点。
7.地方经济工作“3+2”统筹法:是指切实用好财政资金、专项债券和国企融资“三笔钱”,统筹抓好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两件事”。
8.新农人:是指具备一定新理念、新技术,且收入高于所在地区传统农业从业人员收入水平的现代农业经营者。
9.“一长五联+”乡村治理:是指按照地域相邻的原则,每20户常住农户设为1个“点”,并推荐1名“点长”对本“点”进行全面监督管理,推进以“文明联创、卫生联洁、治安联防、纠纷联调、困难联帮”为主要内容的“五联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