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府函〔2025〕211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撤回遂宁市船山区2013年第4批乡镇建设
部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文的批复
船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撤回遂宁市船山区2013年第4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文的请示》(遂船府〔2025〕6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遂宁市船山区2013年第4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批复》(遂府函〔2013〕163号)批准的慈音街道乘龙社区9、10、11组(现罐子口社区集体)的集体农用地4.0524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3.0567公顷、林地0.9957公顷)撤回,不再实施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具体撤回地块面积以省政府审批为准。
二、你区应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妥善处理后续事宜。撤回用地批文申请省政府未批准的,本批文自动失效。
此复。
遂宁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