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春、洪琼、白争春、王义禄、喻明书、陆京会代表:
你们在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市区共同投入加快市第三人民医院物流港园区建设的建议》(第5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特别是市城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及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拓展。遂宁高新区成立后,由于辖区调整,原物流园医疗卫生综合体的建设模式也出现新的困难,船山区继续作为建设主体面临多方面问题,为更好推进项目建设并确保可持续运行发展,市长邓正权专题研究推进项目(综合体)的建设体制、机制和责任有关工作。同时,市政府也将继续支持船山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特别是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发展。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做好债券申报工作。2019年,船山区未申报有关市第三人民医院物流港园区建设的政府债券项目,故无政府债券资金支持。目前,遂宁高新区共申报2020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4个,分别为“遂宁高新区医疗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船山区人民医院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遂宁市船山区中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建设项目”“遂宁市妇女儿童医院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资金需求3.7亿元,但尚未正式申报入库。下一步,市政府将督促遂宁高新区加快组织“一案两书”的编制和入库工作,积极做好政府专项债券的申报工作,并与省级有关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全力推进政府一般债券的申报工作。
(二)做好项目建设工作。2019年10月8日,市长邓正权专题研究遂宁高新区新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有关工作,并印发《研究遂宁高新区新建医院有关工作的纪要》(遂府阅〔2019〕50号)。会议议定:整合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市妇女儿童医院综合业务用房、船山区人民医院综合业务用房、船山区中医院门诊综合大楼、船山区人民医院物流港地下停车场5个项目,建设一所高标准的综合医院。该综合医院由市第一人民医院作为建设实施主体,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原市妇女儿童医院综合业务用房、船山区人民医院综合业务用房、船山区中医院门诊综合大楼项目、船山区人民医院物流港地下停车场项目等4个项目仍按照项目立项要求进行管理,其具体实施交由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
(三)做好运营管理工作。综合医院建成后,根据与省人民医院协商达成的合作意向,将综合医院和市第三人民医院交由省人民医院进行整体托管、分别核算管理。新建综合医院名称为四川省人民医院遂宁医院,挂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牌子。下一步,市政府将督促遂宁高新区、船山区组织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尽快与省人民医院签订正式的托管协议书。
感谢你们对遂宁医疗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9日
(联系人:罗红光;联系电话:0825-2311653)